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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谢文的blog</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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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1 Jan 2010 07:18:0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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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三网融合还是三网凑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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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1 Jan 2010 07:18:06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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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博弈鏖战长达10余年，一个关于电信网，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古老命题终于在2010年1月13日有了一个新说法。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要求用6年时间在中国完成三网融合的任务。抛开其他标准说法不谈，其核心内容是广电企业可以利用自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进行基本电信服务和网络增值服务，而电信运营商则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介入视频内容的生产制作和传输。用老百姓能看的懂的话说，3年内少数家庭，6年以后大多数家庭就可以用家里的有线电视线路看电视，打电话和上网冲浪了，但是如果只有一条电话线，也许还不能用来看电视，因为电信运营商并没有获得基本电视服务运营商的资格。
　　即使是这样一个双向不对等开放的结果，也应该承认是一个历史的进步，是从多个专用网向一个通用网方向前进所跨出的一大步。从历史上看，最初电信运营商是三网融合的主动推动者，电视运营单位是消极应对者，融合的局面一直难以实现。10几年下来，电信网和互联网早已高度融合，结为一体，而所谓三网融合实际上变成了二网融合的问题。从最新的说法看，电视运营单位是主动推动者，理论上收益最大;而电信运营商则成了消极应对者，所谓的“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距三网融合的本意离题甚远，也实在看不出有多少油水可捞。去年下半年展开的网络大黄打非运动中，央视一马当先，利用黄金时段的权威栏目焦点访谈连续做了6期专题，痛批移动互联网上的色情低俗泛滥，矛头直指各大电信运营商监管不力，完全不顾同是央企的情面，指名道姓，痛快淋漓，创下历史先例。接着，中移动二把手张春江和网通副总赵继东等一批干部又因历史旧案被捕审查。虽然在时间上可能是纯属巧合，但在社会舆论上，对电信运营商形成了连续性的巨大压力。之所以电视运营单位可以成为三网融合后的全业务运营商而电信运营商却不能，个中道理不言自明。
　　但是，目前推出的方案经过实战后，究竟能否真正实现三网融合，还是有很大可能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三网凑合，实在是有太多重大问题尚待回答。
　　首先，广电系的自身能力是否足以应付全业务运营的挑战?从以往的历史看，答案基本是否定的。广电系虽然从头到脚都是纯国营，但实际上是地方割据，至今还没建成一个完整的全国性广电网络体系，甚至在绝大多数省市里，也没有建成完整的省市级广电网络体系。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即使是广电总局也要面对听调不听宣的各路诸侯的调皮捣蛋。即使这次手中有了尚方宝剑，能够从国库里挖到些银子，但用钱铺路建设全国性网络的任务至少要花三五年才能完成。即使这个网络建成了，但从单向广播的电视网转变成双向互动的通讯网和互联网，能够达到电信级运营的标准，并且在使用价格，服务水准和市场推广能力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仅从资金投入，队伍建设，平台构建，经验积累等方面所需的时间看，没有十年八年几乎是不可能的。可惜这次整治运动中，广电系风头太健，拳打央企电信运营商，脚踢民营网络公司，再想从电信行业和网络行业中获得主动，积极，有份量的帮助与合作变得十分困难。即使是同时使用管卡压和利益诱惑两手，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依托广电网在局部地区(例如上海)开展一些低水平的全业务服务，获取一些网络接入，电信服务和内容服务的收入，但不会从根本上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也不会成为新媒体时代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
　　其次，三网融合仅仅是技术和经营层面的变化还是全方位的改革?从目前的走向看，答案基本是前者。细读国务院通过的文件，在大原则上是把三网融合作为一个全方位的改革来设计的。例如，文件谈到了体系机制改革的重要性，但是语焉不详。唯一比较确实的是把三网融合的时间表分成了两个阶段。2010-12年算试点阶段，2013-15算推广阶段。如果考虑到2年后正是政府换届年，也许这给三网融合后的管理机构整合埋下了伏笔。例如，可以设想撤销广电总局，其网络建设和运营部分归并到工信部，其内容生产和管理归并到文化部。这样三网融合后的管理体制就大致理顺，不再是多头管理，相互卡压了。但是，按照一般的官场逻辑，不能想象现有方案的主动推动者广电总局会为了三网融合的大局，为了广大用户的利益而舍身取义，挥刀自宫，否则三网融合三五年前就可以实现了。当然，更不能想象的是由广电总局牵头建立统一的管理部门。毕竟，管理一个单向广播网和管理一个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全业务网络不是一回事，其间差别就像会开车的和会开飞机的差别一样大。所以，最大的可能仍然是技术上三网融合，管理运营上多头分治。其结果可想而知，不是貌合神离的三网凑合，就是争斗不已，运动不断，对管理者，运营者和使用者而言，都是一个三输局面。对广电系而言，更根本的挑战在于如何在三网融合的同时，自身从事业单位，集权行政管理和垄断运营的轨道上通过全面深度的改革，走上成为企业机制和市场化管理运营的轨道。目前的焦点集中在是否允许民营网络公司能够合法，平等和相对自由地进入视频服务领域。但从基本走势看，广电系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权垄断，一家独大。所以，即使按目前版本实施的三网融合能够按时建成，也会像现存有线电视网一样，低效微利，过不了市场竞争这一关。
　　最后，以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6年后的三网融合还有多大意义?根据多年从业经验，答案是如果仅仅按最新条例去实践，没有多大意义。按世界网络业发展的大趋势看，主要发达国家早已通过了三网融合这一关。以美国为例，三网融合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酝酿，上世纪末基本实现的。如今产业的热点早已不是什么三网融合，而是有线与无线的融合，计算机，手机与电视机的三机融合，以及网络平台，手机平台与视频平台的融合，即所谓的新媒体时代。高速成长，利润丰厚而且左右电信业，电视业和网络业大局，走向和发展速度领军者早已从网络提供商，设备提供商，内容提供商等等手上转移到了(或者正在转移着)终端提供商尤其是平台提供商手上，简单的例子就是今天的GOOGLE，IPHONE，FACEBOOK和YOUTUBE。随着WEB2.0革命的基本成功，多媒体，多平台，多服务的新媒体革命随后而至，个人化，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系统日渐成熟，而视频不过是其中的一种重要但并不神圣的信息传播和互动的手段。任何还想用几十年来沿袭下来的电视管理运营手段来驾驭今天和明天的新媒体，其结果只能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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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　　博弈鏖战长达10余年，一个关于电信网，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古老命题终于在2010年1月13日有了一个新说法。</p>
<p>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要求用6年时间在中国完成三网融合的任务。抛开其他标准说法不谈，其核心内容是广电企业可以利用自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进行基本电信服务和网络增值服务，而电信运营商则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介入视频内容的生产制作和传输。用老百姓能看的懂的话说，3年内少数家庭，6年以后大多数家庭就可以用家里的有线电视线路看电视，打电话和上网冲浪了，但是如果只有一条电话线，也许还不能用来看电视，因为电信运营商并没有获得基本电视服务运营商的资格。</p>
<p>　　即使是这样一个双向不对等开放的结果，也应该承认是一个历史的进步，是从多个专用网向一个通用网方向前进所跨出的一大步。从历史上看，最初电信运营商是三网融合的主动推动者，电视运营单位是消极应对者，融合的局面一直难以实现。10几年下来，电信网和互联网早已高度融合，结为一体，而所谓三网融合实际上变成了二网融合的问题。从最新的说法看，电视运营单位是主动推动者，理论上收益最大;而电信运营商则成了消极应对者，所谓的“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距三网融合的本意离题甚远，也实在看不出有多少油水可捞。去年下半年展开的网络大黄打非运动中，央视一马当先，利用黄金时段的权威栏目焦点访谈连续做了6期专题，痛批移动互联网上的色情低俗泛滥，矛头直指各大电信运营商监管不力，完全不顾同是央企的情面，指名道姓，痛快淋漓，创下历史先例。接着，中移动二把手张春江和网通副总赵继东等一批干部又因历史旧案被捕审查。虽然在时间上可能是纯属巧合，但在社会舆论上，对电信运营商形成了连续性的巨大压力。之所以电视运营单位可以成为三网融合后的全业务运营商而电信运营商却不能，个中道理不言自明。</p>
<p>　　但是，目前推出的方案经过实战后，究竟能否真正实现三网融合，还是有很大可能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三网凑合，实在是有太多重大问题尚待回答。</p>
<p>　　首先，广电系的自身能力是否足以应付全业务运营的挑战?从以往的历史看，答案基本是否定的。广电系虽然从头到脚都是纯国营，但实际上是地方割据，至今还没建成一个完整的全国性广电网络体系，甚至在绝大多数省市里，也没有建成完整的省市级广电网络体系。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即使是广电总局也要面对听调不听宣的各路诸侯的调皮捣蛋。即使这次手中有了尚方宝剑，能够从国库里挖到些银子，但用钱铺路建设全国性网络的任务至少要花三五年才能完成。即使这个网络建成了，但从单向广播的电视网转变成双向互动的通讯网和互联网，能够达到电信级运营的标准，并且在使用价格，服务水准和市场推广能力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仅从资金投入，队伍建设，平台构建，经验积累等方面所需的时间看，没有十年八年几乎是不可能的。可惜这次整治运动中，广电系风头太健，拳打央企电信运营商，脚踢民营网络公司，再想从电信行业和网络行业中获得主动，积极，有份量的帮助与合作变得十分困难。即使是同时使用管卡压和利益诱惑两手，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依托广电网在局部地区(例如上海)开展一些低水平的全业务服务，获取一些网络接入，电信服务和内容服务的收入，但不会从根本上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也不会成为新媒体时代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p>
<p>　　其次，三网融合仅仅是技术和经营层面的变化还是全方位的改革?从目前的走向看，答案基本是前者。细读国务院通过的文件，在大原则上是把三网融合作为一个全方位的改革来设计的。例如，文件谈到了体系机制改革的重要性，但是语焉不详。唯一比较确实的是把三网融合的时间表分成了两个阶段。2010-12年算试点阶段，2013-15算推广阶段。如果考虑到2年后正是政府换届年，也许这给三网融合后的管理机构整合埋下了伏笔。例如，可以设想撤销广电总局，其网络建设和运营部分归并到工信部，其内容生产和管理归并到文化部。这样三网融合后的管理体制就大致理顺，不再是多头管理，相互卡压了。但是，按照一般的官场逻辑，不能想象现有方案的主动推动者广电总局会为了三网融合的大局，为了广大用户的利益而舍身取义，挥刀自宫，否则三网融合三五年前就可以实现了。当然，更不能想象的是由广电总局牵头建立统一的管理部门。毕竟，管理一个单向广播网和管理一个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全业务网络不是一回事，其间差别就像会开车的和会开飞机的差别一样大。所以，最大的可能仍然是技术上三网融合，管理运营上多头分治。其结果可想而知，不是貌合神离的三网凑合，就是争斗不已，运动不断，对管理者，运营者和使用者而言，都是一个三输局面。对广电系而言，更根本的挑战在于如何在三网融合的同时，自身从事业单位，集权行政管理和垄断运营的轨道上通过全面深度的改革，走上成为企业机制和市场化管理运营的轨道。目前的焦点集中在是否允许民营网络公司能够合法，平等和相对自由地进入视频服务领域。但从基本走势看，广电系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权垄断，一家独大。所以，即使按目前版本实施的三网融合能够按时建成，也会像现存有线电视网一样，低效微利，过不了市场竞争这一关。</p>
<p>　　最后，以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6年后的三网融合还有多大意义?根据多年从业经验，答案是如果仅仅按最新条例去实践，没有多大意义。按世界网络业发展的大趋势看，主要发达国家早已通过了三网融合这一关。以美国为例，三网融合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酝酿，上世纪末基本实现的。如今产业的热点早已不是什么三网融合，而是有线与无线的融合，计算机，手机与电视机的三机融合，以及网络平台，手机平台与视频平台的融合，即所谓的新媒体时代。高速成长，利润丰厚而且左右电信业，电视业和网络业大局，走向和发展速度领军者早已从网络提供商，设备提供商，内容提供商等等手上转移到了(或者正在转移着)终端提供商尤其是平台提供商手上，简单的例子就是今天的GOOGLE，IPHONE，FACEBOOK和YOUTUBE。随着WEB2.0革命的基本成功，多媒体，多平台，多服务的新媒体革命随后而至，个人化，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系统日渐成熟，而视频不过是其中的一种重要但并不神圣的信息传播和互动的手段。任何还想用几十年来沿袭下来的电视管理运营手段来驾驭今天和明天的新媒体，其结果只能是悲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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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从鸟笼经济走向鸟笼网络？</title>
		<link>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4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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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5 Jan 2010 01:42:38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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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上世纪8年代末期，中国流传着一种权威说法叫做“鸟笼经济”，其大意是说中国的经济改革应该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形象一点说就是中国的经济应该像一只鸟，可以飞，但不可无控制，无限度地自由飞翔，要把它装在一个笼子里，计划就是这个笼子。这样鸟还是可以假装飞一飞的，但飞不远。至于谁是做这个鸟笼的，鸟笼有多大，做的好不好，这个鸟笼的主人是谁，为什么鸟在笼子里比在蓝天里翱翔更好，语焉不详，不言自明。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怒吼一声“谁不改革谁下台”，鸟笼经济的说法才渐渐淡化，中国的改革开放才重新走上轨道，才有了今天中国的局面。今天回首望去，其实鸟笼经济的说法自有其内在道理。长期以来，中国经济这只鸟是被人攥在手里，动也不能动的，放进鸟笼，让它有点自由空间已经是历史进步了，虽然及其有限，不能适应国家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所以，邓小平和鸟笼经济的主人都是改革开放的推进者，差别在改革开放的速度，方式和最终方向上。
 
         中国的网络业发展是另一回事。它从90年代中期一开始就是全新事物，是中国社会里的外来物。开始的时候，相关管理部门虽有些犹豫，有些顾虑，但基调是开放的，是欢迎的，是勇敢面对的，所以，开始除了基础设施和人才的制约外，网络这只鸟基本上是放飞野生的。所以，直到一年前，中国网络业一直是靠市场化，自由竞争和行业自律为主，相关部门管理扶持为辅的，这是中国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网络业保持高速成长，我们同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不大的根本原因。现在网络这只鸟有点长的太壮了，有点开始冲击其他未经改革或改而未革的行业，有点让这些行业的人感觉失落了，有点损害这些人的权力和利益了。于是，一种说法出来了，一种做法出来了。还没人给这种说法和做法起名字，我这里斗胆起名叫做鸟笼网络吧。关于鸟笼网络的说法很花哨，还是多媒体的，力度也很大，很有些灭此朝食的味道。其基本套路是抓住网络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例如盗版啊，黄色啊，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放大枝节问题，大整特整，野蛮操作。让人们不知不觉之中，一个鸟笼就做好了，主人就现身了，权力和利益就扩大了。于是，网络这只鸟就从野生放养变成家生豢养了，天下从此天平。我一直怀疑操持这套事的人文革期间，反污染期间，鸟笼经济期间都是干什么的，太熟悉了，一脉相承，维肖维妙啊。唯一的创新是反其道而行之，鸟笼经济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度中的保守派，宁慢勿乱；鸟笼网络是从市场机制倒退回专制垄断，宁烂勿变。
 
         今天一上午就是接各路媒体的电话采访了，不过估计没多少能被报道，各门户做的关于GOOGLE撤离中国的专题也都不见了踪影。这也算鸟笼网络的一个特色创新，鸟笼是无形的，封资讯，杀稿件，关网站大都是一个电话，甚至什么通知也没有就办了。你想知道谁是操刀手，对不起，标准答案是奉有关部门指示。谁是有关部门，谁是决策者，对不起，永远找不到。也许这也算历史的进步，大家都知道秋后算帐的厉害了，知道不是办什么缺德事都可以算做政绩的。可惜的是曾经生气勃勃，欣欣向荣的网络业，但愿不要从此一蹶不振；可怜的是中国4亿网民，但愿不要从此成为网络世界的二等公民；可怕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走向，但愿不要从此走向回头路。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span>  上世纪8年代末期，中国流传着一种权威说法叫做“鸟笼经济”，其大意是说中国的经济改革应该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形象一点说就是中国的经济应该像一只鸟，可以飞，但不可无控制，无限度地自由飞翔，要把它装在一个笼子里，计划就是这个笼子。这样鸟还是可以假装飞一飞的，但飞不远。至于谁是做这个鸟笼的，鸟笼有多大，做的好不好，这个鸟笼的主人是谁，为什么鸟在笼子里比在蓝天里翱翔更好，语焉不详，不言自明。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怒吼一声“谁不改革谁下台”，鸟笼经济的说法才渐渐淡化，中国的改革开放才重新走上轨道，才有了今天中国的局面。今天回首望去，其实鸟笼经济的说法自有其内在道理。长期以来，中国经济这只鸟是被人攥在手里，动也不能动的，放进鸟笼，让它有点自由空间已经是历史进步了，虽然及其有限，不能适应国家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所以，邓小平和鸟笼经济的主人都是改革开放的推进者，差别在改革开放的速度，方式和最终方向上。</p>
<p> </p>
<p>         中国的网络业发展是另一回事。它从90年代中期一开始就是全新事物，是中国社会里的外来物。开始的时候，相关管理部门虽有些犹豫，有些顾虑，但基调是开放的，是欢迎的，是勇敢面对的，所以，开始除了基础设施和人才的制约外，网络这只鸟基本上是放飞野生的。所以，直到一年前，中国网络业一直是靠市场化，自由竞争和行业自律为主，相关部门管理扶持为辅的，这是中国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网络业保持高速成长，我们同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不大的根本原因。现在网络这只鸟有点长的太壮了，有点开始冲击其他未经改革或改而未革的行业，有点让这些行业的人感觉失落了，有点损害这些人的权力和利益了。于是，一种说法出来了，一种做法出来了。还没人给这种说法和做法起名字，我这里斗胆起名叫做鸟笼网络吧。关于鸟笼网络的说法很花哨，还是多媒体的，力度也很大，很有些灭此朝食的味道。其基本套路是抓住网络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例如盗版啊，黄色啊，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放大枝节问题，大整特整，野蛮操作。让人们不知不觉之中，一个鸟笼就做好了，主人就现身了，权力和利益就扩大了。于是，网络这只鸟就从野生放养变成家生豢养了，天下从此天平。我一直怀疑操持这套事的人文革期间，反污染期间，鸟笼经济期间都是干什么的，太熟悉了，一脉相承，维肖维妙啊。唯一的创新是反其道而行之，鸟笼经济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度中的保守派，宁慢勿乱；鸟笼网络是从市场机制倒退回专制垄断，宁烂勿变。</p>
<p> </p>
<p>         今天一上午就是接各路媒体的电话采访了，不过估计没多少能被报道，各门户做的关于GOOGLE撤离中国的专题也都不见了踪影。这也算鸟笼网络的一个特色创新，鸟笼是无形的，封资讯，杀稿件，关网站大都是一个电话，甚至什么通知也没有就办了。你想知道谁是操刀手，对不起，标准答案是奉有关部门指示。谁是有关部门，谁是决策者，对不起，永远找不到。也许这也算历史的进步，大家都知道秋后算帐的厉害了，知道不是办什么缺德事都可以算做政绩的。可惜的是曾经生气勃勃，欣欣向荣的网络业，但愿不要从此一蹶不振；可怜的是中国4亿网民，但愿不要从此成为网络世界的二等公民；可怕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走向，但愿不要从此走向回头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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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年三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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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5 Jan 2010 01:30:29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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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9年的冬天好像是近十几年来最令人讨厌的冬天，气温又低，持续时间又长，温度变化还没什么规律。当然，这也许只是心理因素作怪，也许气象局有数据证明09年的冬天并不比前些年的冬天更冷，只是由于网络业大环境恶化，容易让人怪罪于气候不好。联想到前不久热热闹闹煞有其事的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全球气候变暖似乎已成定论。相比之下，中国的冬天逆潮流而动，就更令人难以理解。
过去两个月我基本放弃写博客了，有什么好写的呢？原来认为网络业的主要问题在于不创新，现在看主要问题在大环境了。大环境不好，即使有创新也会被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以五花八门的借口扼杀掉。创新容易颠覆既存的利益分配格局，所以也容易被既得利益者扼杀，这不难理解，比较难理解的是这种扼杀是在高举创新大旗的口号声中进行的。
好在新的一年到来了。虽然年度只是人们记录时间的一种方法（按农历计2009年还没过去），去年的最后一天和今年的第一天从地球自转或太阳系运行的角度看没有本质不同，但约定俗成的习惯还是要遵循的，例如过年许愿，希望新的一年有个新的开始，有个好过去年的生存发展环境。许愿是不讲前提，不讲实现条件的，越是没前提，越是没条件实现，才越容易变成人们的心愿。这里表达三个自己对新的一年的心愿，估计多数人认为是痴人说梦。我本痴人，只好说梦：
一愿公平竞争，不愿权力垄断
09年冬天开始的这一轮整治运动，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获利者肆无忌惮或者说急不可耐地跳上台面表演。最可笑的是广电系，封杀网络电视于先，撞墙后又封杀民营视频于后。封杀的理由有三条：盗版，色情低俗和无证经营。这三条当然该治理，但治理的手段绝不是靠简单封杀可以解决的。盗版固然不对，但一年只进口20部电影和数量更少的电视剧，而且进口者只有广电一家，使广大用户无缘欣赏世界上最火的娱乐产品，盗版就自然有了潜在市场需求。是更加开放进口，破除垄断去满足人民正当需求更好，还是利用手中权力去对抗人民的正当需求更好？色情低俗固然要反，但要彻底根除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古往今来，世界不同的文明和文化都曾试图革除色情低俗，三大宗教都把拒绝色情淫乱作为重大条法纳入教律，宗教极端派（例如塔利班和基地组织）更用种种极端手段包括拒绝与现代文明接触去根除他们眼中的色情低俗。但是，几千年的人类社会历史证明，根除色情低俗的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它本来就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即便是文革时期的中国或者是如今的朝鲜，色情业也没有彻底根除过。对这类东西，不放纵，有控制可能是最好的办法了。看看今天的中国社会，下至乡镇县城，上至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会，哪里没有点色情低俗？哪个城市被解散封杀了？为什么对网络社会就另眼相看？专事色情低俗的网站当然应当封杀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但一台服务器上十个网站有一个沾了色情就封杀服务器，一个机站成千上万台服务器中有一两台出毛病就拔机站的插销，得算野蛮执法吧（好像也没有这样的法啊）？以此为代价扫除色情低俗，最后很可能落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下场呢。至于无照经营，本来就是一个黑色幽默。广电系把获取视频服务资格的门槛定得高不可攀，必须国营，还得有视频服务的技术和运营基础和经验，不如干脆说除了已有的广电系企事业单位外，其他中国人不得入门。
文革时期以四人帮为代表的极左派有句著名口号，叫做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现在广电系的做法实际上是只要广电版的主旋律（也许最好是独奏），不要网络版的交响乐。如果仅仅是基于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理由，封杀行为还可以理解，动作糙了点，动机还是有道理的（虽然其他人未必同意这个道理）。但是，广电系随后的一系列动作就让人看出封杀的动机还有权力扩充，编制扩大，预算增加和垄断牟利等等拿不到台面上的东西了。在封杀严管民营视频服务的运动高潮中，央视网络台高调上线。虽然其网页展示速度慢于99%的世界其他网站（请查ALEXA.COM），虽然其视频客户端至今无法正常使用，虽然其提供的节目全是自吹自擂自产自销的而不是网民想看的，却都不妨碍央视网络台频频放话要高价融资，要启动上市程序，要抢占阵地。借用文革中的套话，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也。上市能成功吗？当然能。有权力支撑，乌鸦变孔雀的事情经常发生，看看A股市场上靠权力运作上市的垃圾股充斥其间，再多一支垃圾股又何妨？市场上能成功吗？当然不能，电视屏幕上没人看的东西在电脑和手机屏幕上还是没人看。如果只是自己折腾（也许还要赔上若干纳税人的银子和几顶乌纱帽），公平竞争也就算了，谁人心中没个美丽的梦呢？问题是如果是以封杀民营公司的服务权利和广大网民的娱乐权利为前提，搞一言堂，这折腾的代价也就太高了，与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家的走向极不相称。
二愿百花齐放，不愿网络红黑
直到09年最后一个季度，网络业在中国各行各业中（也许农业除外），国营比例最低，垄断最少，体制最不扶持，因而也就最生机勃勃，创新不断，与世界接轨最多。随着冬季的到来，网络业成了国营垄断强行进入，体制上对民营严重歧视打击，毫无创新，逐渐与世界脱轨的一潭死水。按中国特色，凡搞一次运动，总要舆论开道，这次制造舆论的急先锋居然是一点也不知道避嫌的央视，其调门之高，说法之离谱，打击面之广，都是过去三十年罕见的。例如，央视断言，网络界有黑社会。一言既出，举国皆惊，这样的网络业不往死里整天理何在?  仔细读读报道，原来是说网络业有个灰色产业链，一些公关广告公司通过收受某些机构，企业和个人的钱财，招揽灌水部队，以发帖删贴跟帖的方式制造舆论热点，消除不利资讯，混淆视听，甚至影响司法公正。这算黑社会？恐怕不算。虽然我个人很讨厌混迹于网络界的所谓水军，很鄙视以此为生的公司和个人，也对利用这种灰色服务的公司很不以为然，但我觉悟还没高到认为这是黑道营生。这个灰色产业链应当打击，但也不值得上纲上线到如此地步，因为这些水军毕竟层次不高，影响力极为有限，是网络业的支流，不值得大惊小怪，大动干戈。更重要的是，司法上对黑社会是有严格定义的，至少一条是有使用暴力谋取某行某业的垄断利润，再有一条是在官场上寻找维持和使用保护伞。水军再可恶，好像也还没有以谋财害命为生，在司法和宣传部门有保护伞吧？仔细想想，如果央视关于黑社会的定义成立，那打击面也就太宽泛了。整个媒体传播界和广告公关业，有一个算一个，包括央视自身在内，谁不是收受别人钱财，发动写手，专家，名人和群众，制造舆论，淹没杂音，试图影响和引导社会走向呢？总不能说我干就是红社会，别人干就是黑社会吧？再仔细想想，如果央视关于黑社会的定义成立，水军在网络世界的影响力是最大的吗？显然不是，影响最大，民愤最大，动作最野蛮粗暴，最恶名昭著的是对网络舆情的不当管制。什么是不当管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在网络业混过三个月以上的尽人皆知，但写出来恐怕我这篇博客就要被正当管制了。网络业的消极现象很多，我就是对此不遗余力的抨击者之一，被人称作业内乌鸦嘴。但是，对消极现象的斗争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不然很有可能破坏了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结果得不偿失；更不能掺杂个人或集团的私心私利，不然网络世界就真有可能变成黑社会了，尤其是那种披着红色外衣的黑社会。
三愿透明法治，不愿黑箱人治
对网络业的管理，从来就是群龙治水，天下大旱。这次运动一来，章法更是大乱，好像参与运动的十来个单位人人都有发言权，审判权和执行权，都在比谁心更狠，手更黑，以引导运动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倒霉的是网络业少数违法者，但更倒霉的是多数合法经营者，很多人死了都不知道为什么死，没死也脱一层皮的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个说法。真所谓说你黄，你就黄，不黄也黄；说你俗，你就俗，不俗也俗。据传说，这次战法叫做先破后立，管什么民法刑法公司法，拉出去毙了再说，文革时候的说法叫做留待运动后期处理。80后的小青年总嫌我们这些文革长大的一代喜欢说过去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现在好了，给你个现实版历史读读。
还有个传说叫做占领阵地。阵地者，敌我双方交战之地也。谁是敌？民营网络公司？谁是我？国有垄断企业？既然现在才去占领阵地，原来这阵地是什么人占领了？阵地，哨兵这类军事用语用在文艺新闻领域，现代史上是苏联时期斯大林的肃反刽子手之一，人称文艺沙皇的日丹诺夫首创，在中国则是著名党内杀手康生和人称金棍子的姚文元的口头语之一。时至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今天，再捡起阵地之类的古代语言为号召，不会是阴魂附体，噩梦重来吧？这种说法用在当今不是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吗？再者说，既然都打仗了，总要派个像样的将军指挥吧？怎么来了个才受了行政大过处分，撤职查办，而且过了退休年龄的人复出当先锋呢？难道其他青年才俊们都觉得这不是个好差事？高喊这样的口号，用这样的人去打网络争夺战这一仗，最好的结果也就是玉石俱焚了。
刚说09年的冬天可怕，新年才过两天北京就来了40年不遇的大雪和50年不遇的低温。看来我的新年三愿要有麻烦。不过再想想，毕竟时代变了，这次运动来势再凶，也不过反的是色情低俗，比我们过去习惯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动辄就说如果不怎么样就要****亡国的众多运动，还是低了一个档次，底气没那么足。想想不过一年前，一个草民北漂居然异想天开地组织网络春晚，最终被封杀得一干二净。时过一年，近日各种媒体报道了无数山寨或不山寨的网络春晚正在热火朝天地筹备着，总不会再遭封杀了吧？这就是历史的进步，哪怕是进三步退两步，算总账也是进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09年的冬天好像是近十几年来最令人讨厌的冬天，气温又低，持续时间又长，温度变化还没什么规律。当然，这也许只是心理因素作怪，也许气象局有数据证明09年的冬天并不比前些年的冬天更冷，只是由于网络业大环境恶化，容易让人怪罪于气候不好。联想到前不久热热闹闹煞有其事的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全球气候变暖似乎已成定论。相比之下，中国的冬天逆潮流而动，就更令人难以理解。</p>
<p>过去两个月我基本放弃写博客了，有什么好写的呢？原来认为网络业的主要问题在于不创新，现在看主要问题在大环境了。大环境不好，即使有创新也会被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以五花八门的借口扼杀掉。创新容易颠覆既存的利益分配格局，所以也容易被既得利益者扼杀，这不难理解，比较难理解的是这种扼杀是在高举创新大旗的口号声中进行的。</p>
<p>好在新的一年到来了。虽然年度只是人们记录时间的一种方法（按农历计2009年还没过去），去年的最后一天和今年的第一天从地球自转或太阳系运行的角度看没有本质不同，但约定俗成的习惯还是要遵循的，例如过年许愿，希望新的一年有个新的开始，有个好过去年的生存发展环境。许愿是不讲前提，不讲实现条件的，越是没前提，越是没条件实现，才越容易变成人们的心愿。这里表达三个自己对新的一年的心愿，估计多数人认为是痴人说梦。我本痴人，只好说梦：</p>
<p><strong>一愿公平竞争，不愿权力垄断</strong></p>
<p>09年冬天开始的这一轮整治运动，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获利者肆无忌惮或者说急不可耐地跳上台面表演。最可笑的是广电系，封杀网络电视于先，撞墙后又封杀民营视频于后。封杀的理由有三条：盗版，色情低俗和无证经营。这三条当然该治理，但治理的手段绝不是靠简单封杀可以解决的。盗版固然不对，但一年只进口20部电影和数量更少的电视剧，而且进口者只有广电一家，使广大用户无缘欣赏世界上最火的娱乐产品，盗版就自然有了潜在市场需求。是更加开放进口，破除垄断去满足人民正当需求更好，还是利用手中权力去对抗人民的正当需求更好？色情低俗固然要反，但要彻底根除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古往今来，世界不同的文明和文化都曾试图革除色情低俗，三大宗教都把拒绝色情淫乱作为重大条法纳入教律，宗教极端派（例如塔利班和基地组织）更用种种极端手段包括拒绝与现代文明接触去根除他们眼中的色情低俗。但是，几千年的人类社会历史证明，根除色情低俗的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它本来就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即便是文革时期的中国或者是如今的朝鲜，色情业也没有彻底根除过。对这类东西，不放纵，有控制可能是最好的办法了。看看今天的中国社会，下至乡镇县城，上至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会，哪里没有点色情低俗？哪个城市被解散封杀了？为什么对网络社会就另眼相看？专事色情低俗的网站当然应当封杀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但一台服务器上十个网站有一个沾了色情就封杀服务器，一个机站成千上万台服务器中有一两台出毛病就拔机站的插销，得算野蛮执法吧（好像也没有这样的法啊）？以此为代价扫除色情低俗，最后很可能落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下场呢。至于无照经营，本来就是一个黑色幽默。广电系把获取视频服务资格的门槛定得高不可攀，必须国营，还得有视频服务的技术和运营基础和经验，不如干脆说除了已有的广电系企事业单位外，其他中国人不得入门。</p>
<p>文革时期以四人帮为代表的极左派有句著名口号，叫做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现在广电系的做法实际上是只要广电版的主旋律（也许最好是独奏），不要网络版的交响乐。如果仅仅是基于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理由，封杀行为还可以理解，动作糙了点，动机还是有道理的（虽然其他人未必同意这个道理）。但是，广电系随后的一系列动作就让人看出封杀的动机还有权力扩充，编制扩大，预算增加和垄断牟利等等拿不到台面上的东西了。在封杀严管民营视频服务的运动高潮中，央视网络台高调上线。虽然其网页展示速度慢于99%的世界其他网站（请查ALEXA.COM），虽然其视频客户端至今无法正常使用，虽然其提供的节目全是自吹自擂自产自销的而不是网民想看的，却都不妨碍央视网络台频频放话要高价融资，要启动上市程序，要抢占阵地。借用文革中的套话，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也。上市能成功吗？当然能。有权力支撑，乌鸦变孔雀的事情经常发生，看看A股市场上靠权力运作上市的垃圾股充斥其间，再多一支垃圾股又何妨？市场上能成功吗？当然不能，电视屏幕上没人看的东西在电脑和手机屏幕上还是没人看。如果只是自己折腾（也许还要赔上若干纳税人的银子和几顶乌纱帽），公平竞争也就算了，谁人心中没个美丽的梦呢？问题是如果是以封杀民营公司的服务权利和广大网民的娱乐权利为前提，搞一言堂，这折腾的代价也就太高了，与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家的走向极不相称。</p>
<p><strong>二愿百花齐放，不愿网络红黑</strong></p>
<p>直到09年最后一个季度，网络业在中国各行各业中（也许农业除外），国营比例最低，垄断最少，体制最不扶持，因而也就最生机勃勃，创新不断，与世界接轨最多。随着冬季的到来，网络业成了国营垄断强行进入，体制上对民营严重歧视打击，毫无创新，逐渐与世界脱轨的一潭死水。按中国特色，凡搞一次运动，总要舆论开道，这次制造舆论的急先锋居然是一点也不知道避嫌的央视，其调门之高，说法之离谱，打击面之广，都是过去三十年罕见的。例如，央视断言，网络界有黑社会。一言既出，举国皆惊，这样的网络业不往死里整天理何在?  仔细读读报道，原来是说网络业有个灰色产业链，一些公关广告公司通过收受某些机构，企业和个人的钱财，招揽灌水部队，以发帖删贴跟帖的方式制造舆论热点，消除不利资讯，混淆视听，甚至影响司法公正。这算黑社会？恐怕不算。虽然我个人很讨厌混迹于网络界的所谓水军，很鄙视以此为生的公司和个人，也对利用这种灰色服务的公司很不以为然，但我觉悟还没高到认为这是黑道营生。这个灰色产业链应当打击，但也不值得上纲上线到如此地步，因为这些水军毕竟层次不高，影响力极为有限，是网络业的支流，不值得大惊小怪，大动干戈。更重要的是，司法上对黑社会是有严格定义的，至少一条是有使用暴力谋取某行某业的垄断利润，再有一条是在官场上寻找维持和使用保护伞。水军再可恶，好像也还没有以谋财害命为生，在司法和宣传部门有保护伞吧？仔细想想，如果央视关于黑社会的定义成立，那打击面也就太宽泛了。整个媒体传播界和广告公关业，有一个算一个，包括央视自身在内，谁不是收受别人钱财，发动写手，专家，名人和群众，制造舆论，淹没杂音，试图影响和引导社会走向呢？总不能说我干就是红社会，别人干就是黑社会吧？再仔细想想，如果央视关于黑社会的定义成立，水军在网络世界的影响力是最大的吗？显然不是，影响最大，民愤最大，动作最野蛮粗暴，最恶名昭著的是对网络舆情的不当管制。什么是不当管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在网络业混过三个月以上的尽人皆知，但写出来恐怕我这篇博客就要被正当管制了。网络业的消极现象很多，我就是对此不遗余力的抨击者之一，被人称作业内乌鸦嘴。但是，对消极现象的斗争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不然很有可能破坏了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结果得不偿失；更不能掺杂个人或集团的私心私利，不然网络世界就真有可能变成黑社会了，尤其是那种披着红色外衣的黑社会。</p>
<p><strong>三愿透明法治，不愿黑箱人治</strong></p>
<p>对网络业的管理，从来就是群龙治水，天下大旱。这次运动一来，章法更是大乱，好像参与运动的十来个单位人人都有发言权，审判权和执行权，都在比谁心更狠，手更黑，以引导运动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倒霉的是网络业少数违法者，但更倒霉的是多数合法经营者，很多人死了都不知道为什么死，没死也脱一层皮的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个说法。真所谓说你黄，你就黄，不黄也黄；说你俗，你就俗，不俗也俗。据传说，这次战法叫做先破后立，管什么民法刑法公司法，拉出去毙了再说，文革时候的说法叫做留待运动后期处理。80后的小青年总嫌我们这些文革长大的一代喜欢说过去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现在好了，给你个现实版历史读读。</p>
<p>还有个传说叫做占领阵地。阵地者，敌我双方交战之地也。谁是敌？民营网络公司？谁是我？国有垄断企业？既然现在才去占领阵地，原来这阵地是什么人占领了？阵地，哨兵这类军事用语用在文艺新闻领域，现代史上是苏联时期斯大林的肃反刽子手之一，人称文艺沙皇的日丹诺夫首创，在中国则是著名党内杀手康生和人称金棍子的姚文元的口头语之一。时至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今天，再捡起阵地之类的古代语言为号召，不会是阴魂附体，噩梦重来吧？这种说法用在当今不是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吗？再者说，既然都打仗了，总要派个像样的将军指挥吧？怎么来了个才受了行政大过处分，撤职查办，而且过了退休年龄的人复出当先锋呢？难道其他青年才俊们都觉得这不是个好差事？高喊这样的口号，用这样的人去打网络争夺战这一仗，最好的结果也就是玉石俱焚了。</p>
<p>刚说09年的冬天可怕，新年才过两天北京就来了40年不遇的大雪和50年不遇的低温。看来我的新年三愿要有麻烦。不过再想想，毕竟时代变了，这次运动来势再凶，也不过反的是色情低俗，比我们过去习惯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动辄就说如果不怎么样就要****亡国的众多运动，还是低了一个档次，底气没那么足。想想不过一年前，一个草民北漂居然异想天开地组织网络春晚，最终被封杀得一干二净。时过一年，近日各种媒体报道了无数山寨或不山寨的网络春晚正在热火朝天地筹备着，总不会再遭封杀了吧？这就是历史的进步，哪怕是进三步退两步，算总账也是进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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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多几分道理 少一点蛮横</title>
		<link>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4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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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6 Dec 2009 01:14:30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p=144</guid>
		<description><![CDATA[年关将近，网络业不少人多少都有点传说中的杨白劳的心情，准备外出躲债了，无论采取的方式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低调煎熬，盼望着好歹混过年关（估计至少是阴历年关啊）再做打算；还是改变商业模式，绝不再碰游戏，视频，无线或者域名经营；或者干脆关门大吉，改行开个餐馆什么的。总之，形势如果没有一个很快的扭转的话，2009年冬天在中国互联网史上将留下灰暗的一笔，甚至成为网络业由盛而衰的转折期而载入史册。
这两天媒体传来越来越多的坏消息，坏到了连我这个自认为算不上什么好人的人都理解困难了。试举两三例：
媒体发布一条消息：“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查处违规视听网站答记者问”（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9/12/14/20091214110827280104.html）。文中回答记者关于此次查处工作将持续多长时间的问题时说：“我们对侵权盗版、传播色情低俗节目、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的查处工作将一直持续下去，明年还会进一步加大力度。”看来只要在侵权盗版，色情低俗和无证经营三个条件中满足任一条件的视频网站都在被关闭之列。那么有多少视频网站能不被关呢？不多吧？这些尚能苟且偷生的网站有多大的经营空间？不大吧？算来算去只有买来那些经广电部门批准在电视台或影院播映的作品的网络经营权，那凭什么那些在电视或影院里没什么人看的东西放到网上就有人看了？所以，经过这样的查处（我刚学到的新词），网络视频市场还能火爆吗？不大可能了吧？文中继续回答记者关于打版权擦边球的被关停网站是否可以申领许可证后重新开放的问题:”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申领许可证的条件，网站在侵权盗版、传播低俗色情节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也就不可能重新开放。” 这就变得有几分滑稽了，一个网站没有获得许可证就不可能上线服务，不上线服务也就没了侵权盗版和传播低俗色情节目的机会，那怎样才能让网站表示自己的清白呢？像上海钓鱼案里那个民工一样断指明志？再看看查处运动的法理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网站具备获得许可证的条件一共八条，其中第一条最硬，最不好糊弄：“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终于图穷匕首见了，民营网络公司是没资格做视频服务的，即使你没有侵权盗版或者低俗色情，扯上这些问题无非是个借口。看来真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春风不度广电关。至于一些民营公司为何也有许可证，为何规定出台2年多却时至今日才查处，我就懒得考证了。反正一句话，出身不好，无论有证没证，能不能活下去全看领导心情了。
媒体发布又一条消息：“14日起个人用户无法申请注册“.CN”域名” （http://tech.sina.com.cn/i/2009-12-14/02593674119.shtml）。报道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加强域名监管再出重击，于11日晚间发公告称从今日(12月14日)9时起，用户注册.CN域名需提交书面申请，之前用户网上申请即可；并“停止”个人用户****。CNNIC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我国一直未开放过个人****，但存在用户利用虚假资料注册并获得个人域名的行为。” 又是一条让人看不明白的消息。既然过去从未开放个人****，那停止一说从何而来？既然事实上过去允许个人注册，现在为什么不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进一步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开放，反而走上倒退之路？理由好像是因为过去域名管理不严，有坏人利用大量注册的域名指向色情网站，增加了监管困难。所以，今后不能通过网站注册域名了，必须有公司资质，书面申请，严审合格才给域名。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论证，逻辑上模糊不清。在道理上，域名是个公共财产，属于全体人民天然所有，就像地球经纬度或者地名和门牌号码一样，是人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网络创造了一个崭新的虚拟世界，每个人都有天然权利在那里拥有一个标识，一个户口，一个门牌，也就是所谓域名。个人用不用是自己的事，但基本权利却不能以任何借口随意剥夺。按我们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生存权是人权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借专项整顿之名随意剥夺了13亿中国人在自己国家（.CN可以看成是网络中国的标志）的生存权，而理由无非是一个或几个行政部门工作不利而找到个简单办法，好像有点过于简单粗暴，有点荒诞不经了吧？退一步说，即使从打击网络色情的实战效果看，取消个人而保留公司注册域名也靠不住。谁说网络色情主要是个人而不是公司搞的？正因为个人网站的非盈利性和公司网站的商业性，公司更可能为赚钱而铤而走险，搞网络色情。如果以为只让公司注册域名可以提高门槛，增加犯罪成本和降低破案难度，恐怕更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如果一个个人为了非法经营而积累成千上万的域名，那拥有几个或几十个皮包公司有何难度？我把这事看作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产物。事情不可不做，不做对不起上级，明知做了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做了就没自己的责任了。至于广大网络用户的基本公民权，小小侵犯一下也罢，毕竟他们不是我的上级。
媒体又发布一条消息：“出版署将清理进口游戏 《魔兽》或面临巨额罚款”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91214/15736141.html）。这是个旧闻，借着年底西北风又卷土重来。问题不在于该不该审批，而在该怎么审批。审而不批，胡审乱批，不审不批算不算渎职？算不算滥用职权而侵犯运营商和广大用户的正当权益？魔兽一家事小，就算彻底黄了网易也抗的住，问题是这种黑箱操作，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恶例一旦成立，今后新一拨创业者谁还敢碰网络游戏？
类似的消息还有很多，例如因为有些WAP网站涉及色情就停止一切WAP网站的服务权利，因为有个别坏人利用FACEBOOK或者TWITTER胡说八道就干脆封杀国内外一切类似网站，等等。我不是不知道有关部门的苦衷，职责所在，必有所为。但是，应该尽量把话说的有道理些，手法精准温柔些，实际效果好一些。整治的结果应该是促进网络业的发展而不是萧条，是广大用户与现代文明的亲密接触而不是疏远，是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进步而不是倒退。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预见到，门户大开后，可能会有苍蝇飞进来，来了消灭就是了，没什么了不起，但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现在的问题是有人不会打苍蝇，索性把门户给关了。不是说不折腾吗？怎么到了网络业就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折腾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年关将近，网络业不少人多少都有点传说中的杨白劳的心情，准备外出躲债了，无论采取的方式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低调煎熬，盼望着好歹混过年关（估计至少是阴历年关啊）再做打算；还是改变商业模式，绝不再碰游戏，视频，无线或者域名经营；或者干脆关门大吉，改行开个餐馆什么的。总之，形势如果没有一个很快的扭转的话，2009年冬天在中国互联网史上将留下灰暗的一笔，甚至成为网络业由盛而衰的转折期而载入史册。</p>
<p>这两天媒体传来越来越多的坏消息，坏到了连我这个自认为算不上什么好人的人都理解困难了。试举两三例：</p>
<p>媒体发布一条消息：“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查处违规视听网站答记者问”（<a href="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9/12/14/20091214110827280104.html">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9/12/14/20091214110827280104.html</a>）。文中回答记者关于此次查处工作将持续多长时间的问题时说：“我们对侵权盗版、传播色情低俗节目、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的查处工作将一直持续下去，明年还会进一步加大力度。”看来只要在侵权盗版，色情低俗和无证经营三个条件中满足任一条件的视频网站都在被关闭之列。那么有多少视频网站能不被关呢？不多吧？这些尚能苟且偷生的网站有多大的经营空间？不大吧？算来算去只有买来那些经广电部门批准在电视台或影院播映的作品的网络经营权，那凭什么那些在电视或影院里没什么人看的东西放到网上就有人看了？所以，经过这样的查处（我刚学到的新词），网络视频市场还能火爆吗？不大可能了吧？文中继续回答记者关于打版权擦边球的被关停网站是否可以申领许可证后重新开放的问题:”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申领许可证的条件，网站在侵权盗版、传播低俗色情节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也就不可能重新开放。” 这就变得有几分滑稽了，一个网站没有获得许可证就不可能上线服务，不上线服务也就没了侵权盗版和传播低俗色情节目的机会，那怎样才能让网站表示自己的清白呢？像上海钓鱼案里那个民工一样断指明志？再看看查处运动的法理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网站具备获得许可证的条件一共八条，其中第一条最硬，最不好糊弄：“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终于图穷匕首见了，民营网络公司是没资格做视频服务的，即使你没有侵权盗版或者低俗色情，扯上这些问题无非是个借口。看来真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春风不度广电关。至于一些民营公司为何也有许可证，为何规定出台2年多却时至今日才查处，我就懒得考证了。反正一句话，出身不好，无论有证没证，能不能活下去全看领导心情了。</p>
<p>媒体发布又一条消息：“14日起个人用户无法申请注册“.CN”域名” （<a href="http://tech.sina.com.cn/i/2009-12-14/02593674119.shtml">http://tech.sina.com.cn/i/2009-12-14/02593674119.shtml</a>）。报道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加强域名监管再出重击，于11日晚间发公告称从今日(12月14日)9时起，用户注册.CN域名需提交书面申请，之前用户网上申请即可；并“停止”个人用户****。CNNIC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我国一直未开放过个人****，但存在用户利用虚假资料注册并获得个人域名的行为。” 又是一条让人看不明白的消息。既然过去从未开放个人****，那停止一说从何而来？既然事实上过去允许个人注册，现在为什么不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进一步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开放，反而走上倒退之路？理由好像是因为过去域名管理不严，有坏人利用大量注册的域名指向色情网站，增加了监管困难。所以，今后不能通过网站注册域名了，必须有公司资质，书面申请，严审合格才给域名。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论证，逻辑上模糊不清。在道理上，域名是个公共财产，属于全体人民天然所有，就像地球经纬度或者地名和门牌号码一样，是人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网络创造了一个崭新的虚拟世界，每个人都有天然权利在那里拥有一个标识，一个户口，一个门牌，也就是所谓域名。个人用不用是自己的事，但基本权利却不能以任何借口随意剥夺。按我们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生存权是人权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借专项整顿之名随意剥夺了13亿中国人在自己国家（.CN可以看成是网络中国的标志）的生存权，而理由无非是一个或几个行政部门工作不利而找到个简单办法，好像有点过于简单粗暴，有点荒诞不经了吧？退一步说，即使从打击网络色情的实战效果看，取消个人而保留公司注册域名也靠不住。谁说网络色情主要是个人而不是公司搞的？正因为个人网站的非盈利性和公司网站的商业性，公司更可能为赚钱而铤而走险，搞网络色情。如果以为只让公司注册域名可以提高门槛，增加犯罪成本和降低破案难度，恐怕更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如果一个个人为了非法经营而积累成千上万的域名，那拥有几个或几十个皮包公司有何难度？我把这事看作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产物。事情不可不做，不做对不起上级，明知做了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做了就没自己的责任了。至于广大网络用户的基本公民权，小小侵犯一下也罢，毕竟他们不是我的上级。</p>
<p>媒体又发布一条消息：“出版署将清理进口游戏 《魔兽》或面临巨额罚款” （<a href="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91214/15736141.html">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91214/15736141.html</a>）。这是个旧闻，借着年底西北风又卷土重来。问题不在于该不该审批，而在该怎么审批。审而不批，胡审乱批，不审不批算不算渎职？算不算滥用职权而侵犯运营商和广大用户的正当权益？魔兽一家事小，就算彻底黄了网易也抗的住，问题是这种黑箱操作，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恶例一旦成立，今后新一拨创业者谁还敢碰网络游戏？</p>
<p>类似的消息还有很多，例如因为有些WAP网站涉及色情就停止一切WAP网站的服务权利，因为有个别坏人利用FACEBOOK或者TWITTER胡说八道就干脆封杀国内外一切类似网站，等等。我不是不知道有关部门的苦衷，职责所在，必有所为。但是，应该尽量把话说的有道理些，手法精准温柔些，实际效果好一些。整治的结果应该是促进网络业的发展而不是萧条，是广大用户与现代文明的亲密接触而不是疏远，是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进步而不是倒退。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预见到，门户大开后，可能会有苍蝇飞进来，来了消灭就是了，没什么了不起，但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现在的问题是有人不会打苍蝇，索性把门户给关了。不是说不折腾吗？怎么到了网络业就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折腾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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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变才刚开始&#8212;-CNNIC社交网站调查报告印象</title>
		<link>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42</link>
		<comments>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4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3 Nov 2009 02:16:15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p=142</guid>
		<description><![CDATA[  上周，CNNIC发布了今年7月所做的有关中国社交网站的调查报告（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09/11/11/5721.htm）。这是我在这个主题上见到的第一份调查方法比较严谨，有观点有内容，相对中立权威的报告，认为值得向业内朋友推荐。但是，由于这份报告分析比较简单，概念上也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所以只能简单谈谈一点印象，无法进行深入解读。
 
印象之一：网络社交正在成为网民的主要需求之一
 
   据报告，中国使用网络社交服务的网民达到1.2亿，大约占全体网民的三分之一。在这些网民中，一半以上在20-29岁之间，6成学历在大专以上，学生占了一半，白领占了4成。从人口特征看，这很像6-7年前的网民总人口的分布，说明网络社交服务是个新兴的服务领域，正在高速成长过程当中。按我的保守估计，网络社交普及率一年后可以达到50%，两年后可能达到66%。
   网民获知社交网站的主要途径是朋友介绍，其比例高达四分之三，可见网络社交的社会关系网特性十分突出。网民在网络社交中的朋友也是四分之三为现实社会中的朋友，可见网络社交的真实性也十分突出。
   在这1.2亿网民中，三分之一是重度用户，每天至少访问一次社交网站。四分之一是中度用户，隔几天访问一次。4成是轻度用户，最多每周访问一次。一个令我惊讶的数字是居然有4成用户平均每天在社交网站上厮混一小时以上。
 
印象之二：网络社交服务平台尚无领先者
   从网络社交服务提供商的角度看，由于这类服务正在转型中，相对比较新，所以品牌忠实度和全面满足用户需求的能力都较低，所以尚无明显的绝对的领先者。在1.2亿用户中，每人同时拥有近3个社交平台的账户。用户规模排在前5名的QQ校友录、校内网、新浪空间、51.com和开心网，最多的有一半网民使用，最少的只有四分之一，而4成网民是在使用排名前十以外的社交网站。而且像校友录这样的垂直社交服务，存在10年以上了，很难成为全面网络社交的平台，即使人多也没什么意思。所以，在网络社交服务领域，市场相对分散，中国现在还没有像FACEBOOK这样的三分天下有其二的霸主，竞争才刚刚开始。
 
印象之三：网络社交服务走向全面化
   网络社交是个笼统地概念，需要各种具体行为来表现。从CNNIC报告看，社交的方式与内容正在不断丰富与分散化，体现出全面社交，深度社交的趋势。给朋友留言，相册和博客是网民使用最多的社交方式，占1.2亿网民的40-50%。查看朋友动态，听音乐和玩游戏是第二层次的社交形式，占网民总数的25-29%。其他诸如视频分享，评论，投票，群组活动，资讯分享等等都有一定比例的人在用（7-18%）。由此可见，网络社交正在从早期的单一功能服务走向综合，全面，深入的平台服务阶段。
 
印象之四：Web2.0平台仍然遥遥无期
    现在这个时候进行网络社交研究，也许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因为它正处于高速变动发展过程中，很难界定和概括得很清楚。例如，什么算是网络社交网站？报告开头有个说明，但看上去更像是个描述而不是定义，所以就出现了说是研究社交网站却把QQ校友录和新浪空间也算进去的矛盾。我想至少应该把具备独立域名作为社交网站的条件之一，否则难免会出现把新浪和腾讯这样的门户称为社交服务网站的困惑。
   其实，这样的概念界定困难正反映了我们业内发展的问题。如果只是笼统讨论网络社交服务，那么这种服务至少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凡是试图正经运营的网站，多少都会有些网络社交服务的功能存在，其边界很难划定。划得太宽泛，研究无从着手，大而无当，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划得太狭窄，合格的又没几个，体现不了问题的重要性。这里隐含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网络社交或者SNS与WEB2.0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一方面，WEB2.0的确是从SNS发源起步的，至今WEB2.0平台上社交仍然是主要的服务之一；另一方面，以FACEBOOK为代表的WEB2.0平台早已突破了社交或SNS的概念，一步步演变成了全面网络生活的平台。真实性（包括个人的真实和关系的真实），开放性（例如FACEBOOK PLATFORM）和统一性（例如FACEBOOK CONNECT）这三大特征支撑着WEB2.0概念，早已不能用社交或SNS来说明了。到年底，FACEBOOK就是世界上第二大网站，拥有3.5亿用户并且仍然处于高速增长之中，在全球几十个国家居于最大网站之一的地位。在它的开放平台上，已经拥有数以十万计的应用，涵盖了一切互联网应用领域。它已经与1.5万个网站相互连接，整合了网民在整个网络世界的生活轨迹。虽然在多数外行看来，FACEBOOK只是一个社交网站，但它又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视频网站，第二大内容生产网站，正在尝试变成重要的网络娱乐游戏，网上交易和商务支付网站。。。这一切是不能仅仅用网络社交这个简单概念来说明，而必须回归到WEB2.0的概念上才能有效把握。
   但是，令我们业内尴尬的是，按真实，开放和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社交网站，很难找到一个是真正属于WEB2.0的产物（也许人人网可以算半个），多数还是早期网络社交简单服务的堆砌组合，或者是WEB1.0时代门户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所谓深刻体验中国国情的恶搞式社交游戏服务。所以也难怪CNNIC的专家们采取了网络社交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办法来介绍这个混杂的事物。整体来看，中国在网络社交服务领域，水平落后美国两年以上。如果按我理解的WEB2.0标准看，中国应该算是尚未入门呢。
    CNNIC的这份报告是个好东西，至少告诉我们网络社交存在巨大的需求和潜在的商机，值得像对待网络媒体，商务和娱乐一样去开发这个金矿。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继续因陋就简，沿袭过去的老套路去打拼，还是应该学习创新，争取颠覆现有格局？是就网络社交而网络社交，还是因势利导，在满足网络社交需求的同时，开辟互联网的新一代服务平台？一说到FACEBOOK，很多人还是习惯说没商业模式，不赚钱，所以不能学。现在FACEBOOK已经赚钱了，商业模式越来越丰富饱满，还没上市就已经在三级市场上身价百亿美元了。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投资界人士认为，一旦它在未来18个月上市，将变成第二个GOOGLE.这对想学FACEBOOK的人是个好消息，但坏消息是现在才学门槛已经很高了，不是简单抄袭就能学会的了。幸亏FACEBOOK被挡在墙外了，给了我们一些额外的时间去补课。不然，希望享受网络社交服务的中国网民，要么只能继续忍受那些过时的服务，要么只能使用外国的服务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上周，CNNIC发布了今年7月所做的有关中国社交网站的调查报告（<a href="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09/11/11/5721.htm">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09/11/11/5721.htm</a>）。这是我在这个主题上见到的第一份调查方法比较严谨，有观点有内容，相对中立权威的报告，认为值得向业内朋友推荐。但是，由于这份报告分析比较简单，概念上也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所以只能简单谈谈一点印象，无法进行深入解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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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印象之一：网络社交正在成为网民的主要需求之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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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据报告，中国使用网络社交服务的网民达到1.2亿，大约占全体网民的三分之一。在这些网民中，一半以上在20-29岁之间，6成学历在大专以上，学生占了一半，白领占了4成。从人口特征看，这很像6-7年前的网民总人口的分布，说明网络社交服务是个新兴的服务领域，正在高速成长过程当中。按我的保守估计，网络社交普及率一年后可以达到50%，两年后可能达到66%。<br />
   网民获知社交网站的主要途径是朋友介绍，其比例高达四分之三，可见网络社交的社会关系网特性十分突出。网民在网络社交中的朋友也是四分之三为现实社会中的朋友，可见网络社交的真实性也十分突出。<br />
   在这1.2亿网民中，三分之一是重度用户，每天至少访问一次社交网站。四分之一是中度用户，隔几天访问一次。4成是轻度用户，最多每周访问一次。一个令我惊讶的数字是居然有4成用户平均每天在社交网站上厮混一小时以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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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印象之二：网络社交服务平台尚无领先者</p>
<p>   从网络社交服务提供商的角度看，由于这类服务正在转型中，相对比较新，所以品牌忠实度和全面满足用户需求的能力都较低，所以尚无明显的绝对的领先者。在1.2亿用户中，每人同时拥有近3个社交平台的账户。用户规模排在前5名的QQ校友录、校内网、新浪空间、51.com和开心网，最多的有一半网民使用，最少的只有四分之一，而4成网民是在使用排名前十以外的社交网站。而且像校友录这样的垂直社交服务，存在10年以上了，很难成为全面网络社交的平台，即使人多也没什么意思。所以，在网络社交服务领域，市场相对分散，中国现在还没有像FACEBOOK这样的三分天下有其二的霸主，竞争才刚刚开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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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印象之三：网络社交服务走向全面化</p>
<p>   网络社交是个笼统地概念，需要各种具体行为来表现。从CNNIC报告看，社交的方式与内容正在不断丰富与分散化，体现出全面社交，深度社交的趋势。给朋友留言，相册和博客是网民使用最多的社交方式，占1.2亿网民的40-50%。查看朋友动态，听音乐和玩游戏是第二层次的社交形式，占网民总数的25-29%。其他诸如视频分享，评论，投票，群组活动，资讯分享等等都有一定比例的人在用（7-18%）。由此可见，网络社交正在从早期的单一功能服务走向综合，全面，深入的平台服务阶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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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印象之四：Web2.0平台仍然遥遥无期</p>
<p>    现在这个时候进行网络社交研究，也许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因为它正处于高速变动发展过程中，很难界定和概括得很清楚。例如，什么算是网络社交网站？报告开头有个说明，但看上去更像是个描述而不是定义，所以就出现了说是研究社交网站却把QQ校友录和新浪空间也算进去的矛盾。我想至少应该把具备独立域名作为社交网站的条件之一，否则难免会出现把新浪和腾讯这样的门户称为社交服务网站的困惑。<br />
   其实，这样的概念界定困难正反映了我们业内发展的问题。如果只是笼统讨论网络社交服务，那么这种服务至少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凡是试图正经运营的网站，多少都会有些网络社交服务的功能存在，其边界很难划定。划得太宽泛，研究无从着手，大而无当，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划得太狭窄，合格的又没几个，体现不了问题的重要性。这里隐含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网络社交或者SNS与WEB2.0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一方面，WEB2.0的确是从SNS发源起步的，至今WEB2.0平台上社交仍然是主要的服务之一；另一方面，以FACEBOOK为代表的WEB2.0平台早已突破了社交或SNS的概念，一步步演变成了全面网络生活的平台。真实性（包括个人的真实和关系的真实），开放性（例如FACEBOOK PLATFORM）和统一性（例如FACEBOOK CONNECT）这三大特征支撑着WEB2.0概念，早已不能用社交或SNS来说明了。到年底，FACEBOOK就是世界上第二大网站，拥有3.5亿用户并且仍然处于高速增长之中，在全球几十个国家居于最大网站之一的地位。在它的开放平台上，已经拥有数以十万计的应用，涵盖了一切互联网应用领域。它已经与1.5万个网站相互连接，整合了网民在整个网络世界的生活轨迹。虽然在多数外行看来，FACEBOOK只是一个社交网站，但它又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视频网站，第二大内容生产网站，正在尝试变成重要的网络娱乐游戏，网上交易和商务支付网站。。。这一切是不能仅仅用网络社交这个简单概念来说明，而必须回归到WEB2.0的概念上才能有效把握。<br />
   但是，令我们业内尴尬的是，按真实，开放和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社交网站，很难找到一个是真正属于WEB2.0的产物（也许人人网可以算半个），多数还是早期网络社交简单服务的堆砌组合，或者是WEB1.0时代门户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所谓深刻体验中国国情的恶搞式社交游戏服务。所以也难怪CNNIC的专家们采取了网络社交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办法来介绍这个混杂的事物。整体来看，中国在网络社交服务领域，水平落后美国两年以上。如果按我理解的WEB2.0标准看，中国应该算是尚未入门呢。<br />
    CNNIC的这份报告是个好东西，至少告诉我们网络社交存在巨大的需求和潜在的商机，值得像对待网络媒体，商务和娱乐一样去开发这个金矿。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继续因陋就简，沿袭过去的老套路去打拼，还是应该学习创新，争取颠覆现有格局？是就网络社交而网络社交，还是因势利导，在满足网络社交需求的同时，开辟互联网的新一代服务平台？一说到FACEBOOK，很多人还是习惯说没商业模式，不赚钱，所以不能学。现在FACEBOOK已经赚钱了，商业模式越来越丰富饱满，还没上市就已经在三级市场上身价百亿美元了。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投资界人士认为，一旦它在未来18个月上市，将变成第二个GOOGLE.这对想学FACEBOOK的人是个好消息，但坏消息是现在才学门槛已经很高了，不是简单抄袭就能学会的了。幸亏FACEBOOK被挡在墙外了，给了我们一些额外的时间去补课。不然，希望享受网络社交服务的中国网民，要么只能继续忍受那些过时的服务，要么只能使用外国的服务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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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粉丝数量与影响力</title>
		<link>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39</link>
		<comments>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3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1 Nov 2009 08:18:57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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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这两天女星姚晨在新浪微博上的粉丝数量超过了男星开复李，引起了一轮调侃。老榕拼命挑逗姚晨，想借女星的光芒增加自己的粉丝数量，介入混战的还有黄健翔，王小山等力争在粉丝数量排行榜上力争上游的各种星们。暗含的寓意很清楚：粉丝的数量越多，网络世界的影响力越大。果然如此吗？不一定。
假如有两位微博博主A和B，A有一百个粉丝，B有一千个粉丝。如果一个广告主要投一百元钱一天的广告，只能投给其中的一个人，该投给谁？如果简单按粉丝数量等于影响力的假设，当然应该投给B，同样的钱前者只有100人能看到，后者却有1000人能看到。如果这位广告主有些网络运营的经验和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的基础知识，那么他会在决定前再向新浪索取如下补充信息：
A和B的粉丝群各自平均的粉丝数量是多少？假如A的粉丝的粉丝平均数量是100，而B的粉丝的粉丝平均数量是5，那么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能够看到A的微博的人数是10，100 (N=100+100*100)，而能够看到B的微博的人数是6，000（N=1000+1000*5）。由于A的信息显示在其粉丝的空间里，A的直接粉丝虽然只有B的十分之一，但间接粉丝却比B多了4100位。如果广告是以微博的形式出现，那么投给A将获得10，101次展示，而投给B只能获得6001次展示。所以，如果只按直接粉丝数量决定广告投向，那该投给B,如果再考虑到间接粉丝数量，那就该投给A。
A和B的粉丝群和粉丝的粉丝群访问微博的时间间隔平均是多长？假如A的粉丝平均每2天访问一次，那么广告有效展示给粉丝的机会只有5050次；而B的粉丝平均每天访问一次，广告展示机会仍然是6001次。考虑了这个新变量，广告显然应该投给B。
A和B与他们的粉丝之间,粉丝与粉丝的粉丝之间各自的互动性如何? 假如A的粉丝平均每天对A的微博发表100条评论,A选择性回帖50条; B的粉丝平均每天发50条评论,B回帖10条;那么可以说A与粉丝的互动性大于B,而互动性是影响力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样广告也许该投给A.
A和B各自的粉丝之间相互关注度如何? 假如A的100位粉丝间都是互相关注的,那么在这个社会网络中信息传播形成死循环的机会比较大; B的1000位粉丝间只有100位是互相关注的,那么在这个社会网络中信息传播形成放射性发散的机会比较大. 这样看来广告好像又应该投给B.
以上四个因素涉及了社会网络分析中中心度,连接性,重复度和网络强度等基本概念.每多考虑一个因素,结论就会变化一次.如果再考虑到这四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建立一个分析模型.这还只是为了说明问题给了一个极度简化了的例子,如果广告额不是一百元而是一百万,广告代理商又是比较尽职而不是糊弄的话,这个模型还应该至少再多考虑五个因素.有人喜欢把这样的工作叫做数据挖掘,其实不是,这些事情在做产品设计,后台管理和商业模式建设时就该提前想到.
回到本文主题,粉丝数量多就意味着影响力大吗?不一定.准确的答案需要方方面面的分析,而且答案因平台不同,人不同,主题不同而异.在现实社会里,谁都知道认识一个有100个朋友的人比认识10个只有一个朋友的人好,平等互动比一方主动一方被动好,朋友五湖四海比清一色好,那么在网络世界里也一样,因为它不过是现实世界的映射而已.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两天女星姚晨在新浪微博上的粉丝数量超过了男星开复李，引起了一轮调侃。老榕拼命挑逗姚晨，想借女星的光芒增加自己的粉丝数量，介入混战的还有黄健翔，王小山等力争在粉丝数量排行榜上力争上游的各种星们。暗含的寓意很清楚：粉丝的数量越多，网络世界的影响力越大。果然如此吗？不一定。</p>
<p>假如有两位微博博主A和B，A有一百个粉丝，B有一千个粉丝。如果一个广告主要投一百元钱一天的广告，只能投给其中的一个人，该投给谁？如果简单按粉丝数量等于影响力的假设，当然应该投给B，同样的钱前者只有100人能看到，后者却有1000人能看到。如果这位广告主有些网络运营的经验和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的基础知识，那么他会在决定前再向新浪索取如下补充信息：</p>
<p>A和B的粉丝群各自平均的粉丝数量是多少？假如A的粉丝的粉丝平均数量是100，而B的粉丝的粉丝平均数量是5，那么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能够看到A的微博的人数是10，100 (N=100+100*100)，而能够看到B的微博的人数是6，000（N=1000+1000*5）。由于A的信息显示在其粉丝的空间里，A的直接粉丝虽然只有B的十分之一，但间接粉丝却比B多了4100位。如果广告是以微博的形式出现，那么投给A将获得10，101次展示，而投给B只能获得6001次展示。所以，如果只按直接粉丝数量决定广告投向，那该投给B,如果再考虑到间接粉丝数量，那就该投给A。</p>
<p>A和B的粉丝群和粉丝的粉丝群访问微博的时间间隔平均是多长？假如A的粉丝平均每2天访问一次，那么广告有效展示给粉丝的机会只有5050次；而B的粉丝平均每天访问一次，广告展示机会仍然是6001次。考虑了这个新变量，广告显然应该投给B。</p>
<p>A和B与他们的粉丝之间,粉丝与粉丝的粉丝之间各自的互动性如何? 假如A的粉丝平均每天对A的微博发表100条评论,A选择性回帖50条; B的粉丝平均每天发50条评论,B回帖10条;那么可以说A与粉丝的互动性大于B,而互动性是影响力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样广告也许该投给A.</p>
<p>A和B各自的粉丝之间相互关注度如何? 假如A的100位粉丝间都是互相关注的,那么在这个社会网络中信息传播形成死循环的机会比较大; B的1000位粉丝间只有100位是互相关注的,那么在这个社会网络中信息传播形成放射性发散的机会比较大. 这样看来广告好像又应该投给B.</p>
<p>以上四个因素涉及了社会网络分析中中心度,连接性,重复度和网络强度等基本概念.每多考虑一个因素,结论就会变化一次.如果再考虑到这四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建立一个分析模型.这还只是为了说明问题给了一个极度简化了的例子,如果广告额不是一百元而是一百万,广告代理商又是比较尽职而不是糊弄的话,这个模型还应该至少再多考虑五个因素.有人喜欢把这样的工作叫做数据挖掘,其实不是,这些事情在做产品设计,后台管理和商业模式建设时就该提前想到.</p>
<p>回到本文主题,粉丝数量多就意味着影响力大吗?不一定.准确的答案需要方方面面的分析,而且答案因平台不同,人不同,主题不同而异.在现实社会里,谁都知道认识一个有100个朋友的人比认识10个只有一个朋友的人好,平等互动比一方主动一方被动好,朋友五湖四海比清一色好,那么在网络世界里也一样,因为它不过是现实世界的映射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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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性繁殖还是有性繁殖？</title>
		<link>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3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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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3 Nov 2009 01:22:54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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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新京报这周的新知周刊上介绍了生物学的一个新发现（http://finance.bjnews.com.cn/2009/1101/15561.shtml）。早期的低等动物多为无性繁殖，今天的高等动物多为有性繁殖。那么动物界是怎样从无性繁殖进化到有性繁殖的呢？或者说，性行为是从哪里来的呢？三位美国科学家从一种新西兰泥螺身上找到了答案。

“科学家们一直试图了解“性行为”究竟是如何起源的。相对于有性生殖，无性生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用找对象交配，省了能量又减少了危险；只有雌性没有雄性，全体都能生育；子女基因除突变因素之外全部是自己的，没有“像爸还是像妈”的问题。那么，有性生殖的好处是什么呢？科学家们推测有性生殖可以混和父母双方的基因，这样生下的每个子女的基因型都是不同的，有利于适应更多变的环境。无性繁殖产生“随大流”的基因型，而有性繁殖产生“有个性”的基因型。对于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来说，“有个性”比“随大流”要好。但是，有性生殖的这个很“有战略眼光”的优点能抵消无性生殖的优势吗？为什么有性生殖在生物的生存竞争中最终占据优势，以至于现在地球上绝大多数真核生物都是采取有性生殖呢？为解决这个问题，有科学家提出了“红色皇后”理论。”

““红色皇后”理论的名字取自英国作家、数学家卡洛尔所著的儿童文学名著《爱丽丝镜中世界奇遇记》。这本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后续之作。在这本书里，有一枚国际象棋棋子“红色皇后”。她带着爱丽丝一阵疯跑，看起来是不断前进，其实却一直停留在原地。“红色皇后”理论与书中人物的经历很相似：生物群体长期经受寄生生物的压力，两者不断“赛跑”。正是这种压力抵消了无性生殖的优势，让有性生殖占了上风。”

新西兰泥螺是少见的无性繁殖和有性繁殖并存的一种动物，三位科学家通过一系列实验找到了其中的原因。原来泥螺有一种天敌寄生虫，附在泥螺身上靠吞噬泥螺的养分为生。在深水里泥螺无性繁殖多，因为深水区寄生虫少，只要多生就能战胜它。而在浅水区寄生虫多，光靠无性多生是不行的。于是泥螺发生变异，靠异性泥螺相交生成抵抗寄生虫能力强的新生代。“实验证实了之前的假设：无性生殖有繁殖快的优势，如果没有寄生虫的威胁，世界将是无性生殖的天下；但在有寄生虫共同演化的环境中，有性生殖会显示出它的优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个入侵物种，新西兰泥螺在欧洲和美国泛滥成灾。它们一年可产下230个小螺。在欧洲的苏黎世湖，仅仅用了7年时间，新西兰泥螺的密度达到每平方米80万个！因为在欧美没有遇到特定的寄生虫，在这里，所有新西兰泥螺都是无性生殖的！”

简单一句话，无性繁殖是子女对母亲的克隆，没有变异和进化；而有性繁殖是子女分别接受父母的基因，因而产生变异和进化。所以，有性繁殖更能适应一个要与其他物种共同进化，生存竞争的环境。只有当一个物种同其他物种保持同等的进化速度，物种间的平衡才能保持，否则，进化慢就意味着死亡。

这种演化生物学的逻辑用在猎豹和羚羊的关系上显示得十分清楚。猎豹为了追上羚羊，跑的快的有肉吃，跑的慢的被淘汰。羚羊为了逃避猎豹追捕，跑的快的保命，跑的慢的送命。一代代遗传进化下来，现在的猎豹比祖先跑得快多了，现在的羚羊也比祖先跑得快多了。但是，现在的猎豹并不比过去肉吃的多，而现在的羚羊也不比过去生存机会大。动物界食物链上的恐怖平衡依然不变。这就是所谓“红色皇后”理论&#8212;-你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这样才能保持在原地不动。天不变，道亦不变，除非你换个玩法。这已经被学者们引入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例如军备竞赛。我们也不妨拿来看看网络业的进化过程。

直到今天，我们网络业的成功者之所以成功，主要长期享受着双重优势。一是先发优势，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一是用户市场高速成长的优势，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所以，大多数成功者采用了无性繁殖战略，管理团队基本不动，组织框架基本不变，服务模式基本不改，XX文化，XX人的克隆式成长战略俯拾皆是。一些公司的队伍扩大了若干倍，收入增加了若干倍，但市场份额基本保持不变，甚至有所下降。这当然有道理，处于深水区，寄生虫少，繁殖能力高，简单扩大规模加精耕细作就可以称王称霸。但是，事情正在起变化。无论在品牌广告市场，还是在网络游戏市场，收入增长趋势正在减缓，竞争对手正在增多，管理和寻租力度正在增强。深水区人满为患，浅水区寄生虫多。过去享受的双重优势力道越来越小，甚至荡然无存。先发优势形成了固定不变的思维模式，面对网络业的创新，或者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或者有心无力，无法冲破过去赖以为生的模式制约。过去的深水区如今变成了浅水区，寄生虫大大增加，而抵抗力却没有相应增加。这样的公司再不变异，不采用有性繁殖也许就会风光不再。

（附注：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到当当买“红色皇后”和“先天与后天”两本书看看，作者都是英国科普作家里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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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div id="articleBody" class="artic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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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6px"><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16px"> 新京报这周的新知周刊上介绍了生物学的一个新发现（http://finance.bjnews.com.cn/2009/1101/15561.shtml）。早期的低等动物多为无性繁殖，今天的高等动物多为有性繁殖。那么动物界是怎样从无性繁殖进化到有性繁殖的呢？或者说，性行为是从哪里来的呢？三位美国科学家从一种新西兰泥螺身上找到了答案。</span></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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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们一直试图了解“性行为”究竟是如何起源的。相对于有性生殖，无性生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用找对象交配，省了能量又减少了危险；只有雌性没有雄性，全体都能生育；子女基因除突变因素之外全部是自己的，没有“像爸还是像妈”的问题。那么，有性生殖的好处是什么呢？科学家们推测有性生殖可以混和父母双方的基因，这样生下的每个子女的基因型都是不同的，有利于适应更多变的环境。无性繁殖产生“随大流”的基因型，而有性繁殖产生“有个性”的基因型。对于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来说，“有个性”比“随大流”要好。但是，有性生殖的这个很“有战略眼光”的优点能抵消无性生殖的优势吗？为什么有性生殖在生物的生存竞争中最终占据优势，以至于现在地球上绝大多数真核生物都是采取有性生殖呢？为解决这个问题，有科学家提出了“红色皇后”理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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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皇后”理论的名字取自英国作家、数学家卡洛尔所著的儿童文学名著《爱丽丝镜中世界奇遇记》。这本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后续之作。在这本书里，有一枚国际象棋棋子“红色皇后”。她带着爱丽丝一阵疯跑，看起来是不断前进，其实却一直停留在原地。“红色皇后”理论与书中人物的经历很相似：生物群体长期经受寄生生物的压力，两者不断“赛跑”。正是这种压力抵消了无性生殖的优势，让有性生殖占了上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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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泥螺是少见的无性繁殖和有性繁殖并存的一种动物，三位科学家通过一系列实验找到了其中的原因。原来泥螺有一种天敌寄生虫，附在泥螺身上靠吞噬泥螺的养分为生。在深水里泥螺无性繁殖多，因为深水区寄生虫少，只要多生就能战胜它。而在浅水区寄生虫多，光靠无性多生是不行的。于是泥螺发生变异，靠异性泥螺相交生成抵抗寄生虫能力强的新生代。“实验证实了之前的假设：无性生殖有繁殖快的优势，如果没有寄生虫的威胁，世界将是无性生殖的天下；但在有寄生虫共同演化的环境中，有性生殖会显示出它的优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个入侵物种，新西兰泥螺在欧洲和美国泛滥成灾。它们一年可产下230个小螺。在欧洲的苏黎世湖，仅仅用了7年时间，新西兰泥螺的密度达到每平方米80万个！因为在欧美没有遇到特定的寄生虫，在这里，所有新西兰泥螺都是无性生殖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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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句话，无性繁殖是子女对母亲的克隆，没有变异和进化；而有性繁殖是子女分别接受父母的基因，因而产生变异和进化。所以，有性繁殖更能适应一个要与其他物种共同进化，生存竞争的环境。只有当一个物种同其他物种保持同等的进化速度，物种间的平衡才能保持，否则，进化慢就意味着死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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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演化生物学的逻辑用在猎豹和羚羊的关系上显示得十分清楚。猎豹为了追上羚羊，跑的快的有肉吃，跑的慢的被淘汰。羚羊为了逃避猎豹追捕，跑的快的保命，跑的慢的送命。一代代遗传进化下来，现在的猎豹比祖先跑得快多了，现在的羚羊也比祖先跑得快多了。但是，现在的猎豹并不比过去肉吃的多，而现在的羚羊也不比过去生存机会大。动物界食物链上的恐怖平衡依然不变。这就是所谓“红色皇后”理论&#8212;-你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这样才能保持在原地不动。天不变，道亦不变，除非你换个玩法。这已经被学者们引入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例如军备竞赛。我们也不妨拿来看看网络业的进化过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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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我们网络业的成功者之所以成功，主要长期享受着双重优势。一是先发优势，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一是用户市场高速成长的优势，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所以，大多数成功者采用了无性繁殖战略，管理团队基本不动，组织框架基本不变，服务模式基本不改，XX文化，XX人的克隆式成长战略俯拾皆是。一些公司的队伍扩大了若干倍，收入增加了若干倍，但市场份额基本保持不变，甚至有所下降。这当然有道理，处于深水区，寄生虫少，繁殖能力高，简单扩大规模加精耕细作就可以称王称霸。但是，事情正在起变化。无论在品牌广告市场，还是在网络游戏市场，收入增长趋势正在减缓，竞争对手正在增多，管理和寻租力度正在增强。深水区人满为患，浅水区寄生虫多。过去享受的双重优势力道越来越小，甚至荡然无存。先发优势形成了固定不变的思维模式，面对网络业的创新，或者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或者有心无力，无法冲破过去赖以为生的模式制约。过去的深水区如今变成了浅水区，寄生虫大大增加，而抵抗力却没有相应增加。这样的公司再不变异，不采用有性繁殖也许就会风光不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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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到当当买“红色皇后”和“先天与后天”两本书看看，作者都是英国科普作家里德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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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8212;-与麦田兄商榷</title>
		<link>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35</link>
		<comments>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3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30 Oct 2009 03:15:53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p=135</guid>
		<description><![CDATA[ 麦田兄的博客一向以冷静，客观，深入分析见长。不知为何，今天发了一篇充满激情的文章，题目就很吓人，叫做“中文互联网根本没有“白领市场””（http://maitia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255）。这是一个全称否定判断，中文，互联网，根本没有，白领市场，每个概念都是百分之百，没有或然率，没有限制条件，没有商量余地。这个判断如果成立，那是要敲掉很多公司和个人饭碗的。我不想挑战麦田兄的论点，每个人看问题的出发点和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看法也会不同，无所谓对错。但我感兴趣的是他是用什么论据，什么逻辑得出上述论点的。仔细拜读之后，以我浅薄的学识，无法理解麦文中论点和论据间的关系，或者说以文中列举的论据无法支持标题上的论点。过去常有和麦田兄见面切磋的机会，但最近不常见了，所以写下此文，虚拟交流了，欢迎麦兄反驳批判。 

   麦文分成四段，应该是起承转合的套路。第一段划分了网络业商业模式，分为企业付费，广告商付费和个人用户付费三种。我想麦田兄这里想说的是网络公司的收入来源分类，还不是商业模式分类，因为商业模式远比收入来源复杂的多。就算只说收入来源，按企业，广告商和个人分也不是很清楚。广告商也是企业，无非是它们代表其他企业付费给网络公司，单独算一类很奇怪，而且不能排除广告商以外的企业直接付广告费给网络公司的可能。这样前两类概念就交叉了。不如简单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类，再按用途分为服务费，交易费，广告费三种更清楚些。本段并没有论证收入来源与文章主题的关系，直到文章最后一段我才理解麦兄分类想说明的问题，但用一个不清楚的分类是不值得的，容易产生歧义。另外，本文主题中的几个概念倒没有定义。“中文”什么意思？是指中国大陆还是港澳台甚至外国的中文网站也包括在内？“互联网”什么意思？包括移动手机吗？“根本没有”什么意思？是没有一分钱可挣还是没有规模化？“白领市场”什么意思？是指白领用户还是指从白领身上获得收入？ 

   第二段提出了一个论据，即麦兄十分得意的“三七互联网”现象，也就是中国网络用户的特征“有三个“70％”：70％的用户在30岁以下；70％的用户月收入2000元以下；70％的用户大学文化程度以下。”麦田用了CNNIC今年中的最新调查报告来印证他的说法。虽然没有明说，但我理解麦田认为这所谓“三七”肯定不属于白领。但细究起来，问题很多啊。谁说30岁以下没有白领？谁说月收入2000元以下不能当白领？谁说月收入过2000元就是白领？谁说白领非得大学文化程度？白领是个职业概念和社会阶层概念，指的是非体力劳动的就业者，没有年龄，收入或教育程度的要求。其实，如果要论证文章主题，CNNIC报告上倒有一个更直接的指标来说明网民的职业结构（表1）。 

表1.CNNIC 2009年6月报告中国网民就业状况





 
白领
蓝领
退休，失业或其他
学生
总和


 
42.4
13.9
12.1
31.7
100




注：白领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企业/公司管理者和一般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蓝领包括农林牧渔劳动者，产业服务业工人和个体户。也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包括少量体力劳动者，但个体户里也应该有一部分是非体力劳动者，二者不是严格的职业概念。 

      在全体网民中，42.4%属于白领概念范畴。那么占网民人口最多的这一群人怎么会没有对应的市场呢？不合情理啊。进而言之，单独使用年龄，收入或学历来证明中国网络业没有白领市场也是站不住的。63%的网民不到30岁只能说网民平均年龄低于全社会水平，但不能延伸说没有白领市场，因为20-30岁的网民中很可能有大量的白领，30岁以上的网民更是白领为主。平均收入低于2000元能说明什么？白领中有大批收入不到2000元的，也有大批蓝领甚至退休者收入高于2000元。更何况网民中31%的用户是学生，根本没有也不应该有收入，基本靠父母养活，最多有点零花钱或者课余打工挣的外快，不能使用月收入这个就业人口的统计概念。现在网民年龄不到30岁的占63%，再过两年很可能降到60%一下，不再是麦兄提到的70%。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解读为过了30岁的就是白领，不到30岁的就不是白领。所以，所谓“三七互联网”不能用作中国没有白领市场的证据，这些数字不能支持麦文的观点。退一步说，就算70%的网民不是白领，那剩下的30%白领市场就不能存在吗？既然中国根本没有白领市场，那白领们上网享受谁的服务？活雷锋吗？至于现在网民的平均收入和学历低于5年前，那主要是因为新增网民中中小学生的增加，整体一除就把平均收入和学历拉下来，张冠李戴了。中小学生当然没有收入，但基本生活和网络消费是靠家长，其中相当部分应该是白领家长。这就说明按照CNNIC的统计口径，收入低未必网络消费低，因为他们花的是娱乐费，社交费，不是基本生活费。这同样不能证明白领网民人数在减少，更不能证明白领的收入在下降。可惜CNNIC没有多维分组的数据，不然很容易找到数字说明三七只是个表面现象，用来抹杀白领市场的存在至少是证据不足。 

      麦文第三段是全文的核心，用来论证按照三类收入来源和三七化的网民结构为什么根本没有白领市场。可惜，正是这一段论证写的最潦草，最没有说服力。第三段开头麦田自问道：“中文互联网上，是否存在一个为上述27.6%月收入2000元以上用户服务的“白领市场”呢？”看来在作者心目中月收入2000元是白领的标准，前面已经说过，我不能苟同这个说法，因为实在不合常识。按职业分类，中国网民中有42.4%，不是27.6%是白领，至于够不够一个市场另当别论。我姑且再退一步，按麦田的标准，后面提出的没有白领市场的论据能成立吗？ 

      麦田的第一个论据是“如前所述，对于第一类“企业付费”不是此问题讨论范畴”。我往前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所述”为什么说企业付费和白领市场没关系。我猜可能是说，因为一个网站如果用户是企业，就无所谓白领不白领。这有点道理，但可能说的有些绝对。没有什么企业会无缘无故地给网站付费，总是想直接或间接地针对自己的现实或潜在的客户做生意赚钱。例如一个目标客户群是白领的企业租用某商务网站的空间和服务批发或零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或者付费给某门户或垂直网站，开辟专门栏目宣传企业品牌或开展客户关系服务，或者付费购买或使用某网站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市场推广，都应该被算作是做白领市场，虽然这可能是复杂一点的B2B2C。如果一个网站没有成规模的白领用户群，那它也挣不到这份钱。 

      麦田的第二个论据是广告模式也不是为白领市场服务的。虽然语出惊人，但如果言之成理我也能接受。但看了寥寥百余字的论证，却无论如何也弄不明白道理何在。他先说只有三大门户才有庞大的广告收入，这已经不准确了，因为新浪和搜狐的广告收入固然称得起庞大，网易就难说了，它的广告收入应该至少低于三个非门户网站。而广告收入同样称得起庞大的还有百度和GOOGLE，而他们不是门户。但真正问题在于为什么广告收入庞大就可以否定白领市场的存在呢？没有论证。我猜作者是想说，因为门户不是专做白领市场的。这不错，门户是做整个网民市场的，但这包括了白领这个子市场啊。更何况做过广告生意的都知道，广告额的大头是来自财经，汽车，房地产，化妆品，时尚和高端企业品牌这几个服务于白领甚至是中产阶级的领域。如果新浪和搜狐没有吸引和维持一个庞大的白领用户群，它们的广告收入至少得丢一半吧？网易和腾讯的广告之所以比不上新浪和搜狐，和它们的用户中白领比例偏低有关吧？查一查IRESEARCH和易观的相关数据，网络广告投入最多的前5大行业或前20名的公司，其产品和服务基本都是面向白领和中产阶级的。说白领用户群是门户广告收入模式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应该不过分吧？ 

   麦田进而反问道：“是否存在只服务白领阶层的垂直型门户网站，获得纳斯达克上市的规模呢？”当然存在啊，携程，金融界都是啊。估计麦兄说到这里也觉不妥，又接着说：“搜房？中华英才？这些网站的主营收入，其实都是上述第一类（企业付费），并不来源于广告。”看来麦兄承认搜房和中华英才是只服务白领阶层的了，就是主要收入来源不是广告，而企业付费又被简单排除出了讨论范围。难道企业付费去做白领市场就可以否定白领市场的存在？广告的钱难道不是企业付的？我是彻底被搞糊涂了。就算麦兄讲的道理深，那我也可以再举个反例。新浪刚刚分拆了房地产频道整合其他公司资源上市了，按招股说明书上说，广告是这个公司的主营之一。这又该怎么说？所以，对一个全称否定判断来说，仅仅靠举例说明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完整的逻辑。 

      麦田接着说收入来源的第三类个人付费也是没白领什么事，主力军是没钱的人，主要消费是假货和小额快速消费品。可惜又是举例说明，而且是自唱自和，没有第三方的全面系统的数据支持，最多只能算是以偏概全。我知道这类数据不好找，但即使是观察也要尽可能客观。例如B2C的主力军当当，京东和卓越，他们今年近百亿的销售额里主要还是真货和大额消费吧？主要消费者应该是白领和中产阶级网民吧？就算淘宝上有卖假货便宜货的，但买家为什么不能是白领呢？不是说白领一个月才挣2000元吗？他们买的起真LV吗？按CNNIC报告，网民中只有26%的人进行网络购物，我猜其中70-80%是白领阶层，不信就请CNNIC做个进一步的分析看看。我知道麦兄会拿游戏付费来反驳我，但查查CNNIC报告，网民中有64.2%玩网络游戏。即使学生群体百分之百玩游戏，但他们只占全体网民的31.7%，不到游戏用户的一半。那剩下的32.7%游戏用户只能来自非学生用户群。前面我列举的数据中证明，白领用户占非学生用户群的62.1%，简单按比例折算，白领也要占游戏用户的41%。那有何证据说游戏付费的都是学生，白领玩游戏不付费呢？ 

      麦文最后一段是结论性的，文字之激昂，观点之绝对，都是过去麦田博客中少见的。从我个人的角度看，既然论据不成立，论证逻辑不严谨，结论也就不必看的太认真了，一家之言而已。但其中涉及了两个历史事实，不得不多说两句，澄清一下。按麦田的版本，“关于中文互联网上要做“白领市场”，其实最开始是投资圈里面的概念。投资圈对这个概念蔚然成风，不断热炒。”这个观察是错误的，与历史事实不符。从1995年开始，中国有了商业化网络服务这一行当。由于上网资费昂贵，计算机不普及和网络知识匮乏，一直到2000年，网民的主力军，甚至可以说接近百分之百，都是白领，主要来自电信业和IT业，外企，大城市，大学，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所以，那段时间如果说做网络，就意味着只能做白领市场，因为没有非白领的市场，这和谁炒作没关系。进入本世纪后，随着上网资费的下降，ADSL的普及，电话和计算机的普及，网络知识的推广和网络服务的丰富，非白领特别是中小学生群体才逐步成为网民中的生力军。也正因为如此，娱乐游戏类网络服务才迅猛发展。现实的情况在我看来，正和麦兄的观察相反。有太多的人，太多的钱涌向了网民低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残酷，成功率微乎其微。现在的网络公司中，10个有8个是以学生和低端用户群为目标用户的，这么说不算太过分吧？倒是面向白领和中产阶级用户的网络服务多年来进步不大，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其原因不在白领如何苛刻吝啬，而是我们网络服务质量不高。网络业的绝大多数人都想着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剽窃抄袭，同质化竞争，怎么可能做出好东西来？就是纯粹从机会主义的立场出发，现在投身做白领市场的网络服务也比做非白领市场成功的机会大（表2）。 

表2. 市场选择与成功机会





 
白领市场
非白领成人市场
学生市场
合计


网民结构（%）
42.4
26
31.7
100


网民人数（亿）
1.43
0.88
1.07
3.38


公司数（假设）
100
100
800
1000


平均用户规模（万人）
143
88
13
34




 

   假定中国现在有一千家网络公司（其实一万家不止），其中80%都和麦田兄一样，否定或忽视白领市场的存在，专注于学生群体和低端用户群。就算每家都达到平均的市场占有率，那么按照今天的网民结构，其用户规模却是天差地别。专做白领市场的，因为服务公司少，即使不比竞争对手更强大，也可以获得143万人的用户规模；而只做学生市场的，因为服务公司太多，即使能做到业内平均水平，也只能获得13万用户。由于市场定位的不同，可能的结果会差10倍以上。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简化了的例子，至少为了说明一个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热点的地方，往往是成功率最低的地方。我们可以争辩说，可以做白领和学生市场通吃的服务；或者做学生市场，人数虽然少10倍，但人均付费可以高10倍。这当然都是可以畅想的，但真能实现吗？实现畅想所需的资源，能力，队伍和时间恐怕多10倍不止吧？ 

      在文章结尾，麦兄特地用黑体字强调：“你如果不用qq，不用ie6，你基本上就和90%的中国网民不是一拨的。”不知这话什么意思，是说白领不用QQ和IE？为什么不用就和90%的网民为敌呢？再查查CNNIC报告，中国网民的72.2%使用即时通讯，就算MSN再不争气，10%的市场占有率还是有的吧？那就是说65%的中国网民使用QQ，剩下那25%的网民为什么就和我不是一拨了呢？如果65%的网民使用QQ，就算学生用户百分之百用QQ,那至少还有超过一半的QQ用户是成年人，其中多数是白领啊。麦兄这话的意思分明不是说中国互联网根本没有白领市场，而是说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喜欢不喜欢，承认不承认，不做白领市场在中国就不大可能成为成功的网络公司，就不大可能做大做强。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麦田兄的博客一向以冷静，客观，深入分析见长。不知为何，今天发了一篇充满激情的文章，题目就很吓人，叫做“</span><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color: #333333">中文互联网根本没有“白领市场””（<a href="http://maitia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255">http://maitia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255</a></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color: #333333">）</span><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这是一个全称否定判断，中文，互联网，根本没有，白领市场，每个概念都是百分之百，没有或然率，没有限制条件，没有商量余地。这个判断如果成立，那是要敲掉很多公司和个人饭碗的。我不想挑战麦田兄的论点，每个人看问题的出发点和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看法也会不同，无所谓对错。但我感兴趣的是他是用什么论据，什么逻辑得出上述论点的。仔细拜读之后，以我浅薄的学识，无法理解麦文中论点和论据间的关系，或者说以文中列举的论据无法支持标题上的论点。过去常有和麦田兄见面切磋的机会，但最近不常见了，所以写下此文，虚拟交流了，欢迎麦兄反驳批判。</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麦文分成四段，应该是起承转合的套路。第一段划分了网络业商业模式，分为企业付费，广告商付费和个人用户付费三种。我想麦田兄这里想说的是网络公司的收入来源分类，还不是商业模式分类，因为商业模式远比收入来源复杂的多。就算只说收入来源，按企业，广告商和个人分也不是很清楚。广告商也是企业，无非是它们代表其他企业付费给网络公司，单独算一类很奇怪，而且不能排除广告商以外的企业直接付广告费给网络公司的可能。这样前两类概念就交叉了。不如简单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类，再按用途分为服务费，交易费，广告费三种更清楚些。本段并没有论证收入来源与文章主题的关系，直到文章最后一段我才理解麦兄分类想说明的问题，但用一个不清楚的分类是不值得的，容易产生歧义。另外，本文主题中的几个概念倒没有定义。“中文”什么意思？是指中国大陆还是港澳台甚至外国的中文网站也包括在内？“互联网”什么意思？包括移动手机吗？“根本没有”什么意思？是没有一分钱可挣还是没有规模化？“白领市场”什么意思？是指白领用户还是指从白领身上获得收入？</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第二段提出了一个论据，即麦兄十分得意的“三七互联网”现象，也就是中国网络用户的特征“有三个“70％”：70％的用户在30岁以下；70％的用户月收入2000元以下；70％的用户大学文化程度以下。”麦田用了CNNIC今年中的最新调查报告来印证他的说法。虽然没有明说，但我理解麦田认为这所谓“三七”肯定不属于白领。但细究起来，问题很多啊。谁说30岁以下没有白领？谁说月收入2000元以下不能当白领？谁说月收入过2000元就是白领？谁说白领非得大学文化程度？白领是个职业概念和社会阶层概念，指的是非体力劳动的就业者，没有年龄，收入或教育程度的要求。其实，如果要论证文章主题，CNNIC报告上倒有一个更直接的指标来说明网民的职业结构（表1）。</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表1.CNNIC 2009年6月报告中国网民就业状况</span></p>
<p><a name="0.1_table01"></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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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width="568">
<tbody>
<tr valign="top">
<td><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白领</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蓝领</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small">退休，失业</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small">或其他</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学生</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总和</span></td>
</tr>
<tr valign="top">
<td><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42.4</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3.9</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2.1</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31.7</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00</span></td>
</tr>
</tbody>
</table>
</div>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xx-small">注：白领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企业/公司管理者和一般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蓝领包括农林牧渔劳动者，产业服务业工人和个体户。也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包括少量体力劳动者，但个体户里也应该有一部分是非体力劳动者，二者不是严格的职业概念。</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在全体网民中，42.4%属于白领概念范畴。那么占网民人口最多的这一群人怎么会没有对应的市场呢？不合情理啊。进而言之，单独使用年龄，收入或学历来证明中国网络业没有白领市场也是站不住的。63%的网民不到30岁只能说网民平均年龄低于全社会水平，但不能延伸说没有白领市场，因为20-30岁的网民中很可能有大量的白领，30岁以上的网民更是白领为主。平均收入低于2000元能说明什么？白领中有大批收入不到2000元的，也有大批蓝领甚至退休者收入高于2000元。更何况网民中31%的用户是学生，根本没有也不应该有收入，基本靠父母养活，最多有点零花钱或者课余打工挣的外快，不能使用月收入这个就业人口的统计概念。现在网民年龄不到30岁的占63%，再过两年很可能降到60%一下，不再是麦兄提到的70%。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解读为过了30岁的就是白领，不到30岁的就不是白领。所以，所谓“三七互联网”不能用作中国没有白领市场的证据，这些数字不能支持麦文的观点。退一步说，就算70%的网民不是白领，那剩下的30%白领市场就不能存在吗？既然中国根本没有白领市场，那白领们上网享受谁的服务？活雷锋吗？至于现在网民的平均收入和学历低于5年前，那主要是因为新增网民中中小学生的增加，整体一除就把平均收入和学历拉下来，张冠李戴了。中小学生当然没有收入，但基本生活和网络消费是靠家长，其中相当部分应该是白领家长。这就说明按照CNNIC的统计口径，收入低未必网络消费低，因为他们花的是娱乐费，社交费，不是基本生活费。这同样不能证明白领网民人数在减少，更不能证明白领的收入在下降。可惜CNNIC没有多维分组的数据，不然很容易找到数字说明三七只是个表面现象，用来抹杀白领市场的存在至少是证据不足。</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麦文第三段是全文的核心，用来论证按照三类收入来源和三七化的网民结构为什么根本没有白领市场。可惜，正是这一段论证写的最潦草，最没有说服力。第三段开头麦田自问道：“中文互联网上，是否存在一个为上述27.6%月收入2000元以上用户服务的“白领市场”呢？”看来在作者心目中月收入2000元是白领的标准，前面已经说过，我不能苟同这个说法，因为实在不合常识。按职业分类，中国网民中有42.4%，不是27.6%是白领，至于够不够一个市场另当别论。我姑且再退一步，按麦田的标准，后面提出的没有白领市场的论据能成立吗？</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麦田的第一个论据是“如前所述，对于第一类“企业付费”不是此问题讨论范畴”。我往前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所述”为什么说企业付费和白领市场没关系。我猜可能是说，因为一个网站如果用户是企业，就无所谓白领不白领。这有点道理，但可能说的有些绝对。没有什么企业会无缘无故地给网站付费，总是想直接或间接地针对自己的现实或潜在的客户做生意赚钱。例如一个目标客户群是白领的企业租用某商务网站的空间和服务批发或零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或者付费给某门户或垂直网站，开辟专门栏目宣传企业品牌或开展客户关系服务，或者付费购买或使用某网站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市场推广，都应该被算作是做白领市场，虽然这可能是复杂一点的B2B2C。如果一个网站没有成规模的白领用户群，那它也挣不到这份钱。</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麦田的第二个论据是广告模式也不是为白领市场服务的。虽然语出惊人，但如果言之成理我也能接受。但看了寥寥百余字的论证，却无论如何也弄不明白道理何在。他先说只有三大门户才有庞大的广告收入，这已经不准确了，因为新浪和搜狐的广告收入固然称得起庞大，网易就难说了，它的广告收入应该至少低于三个非门户网站。而广告收入同样称得起庞大的还有百度和GOOGLE，而他们不是门户。但真正问题在于为什么广告收入庞大就可以否定白领市场的存在呢？没有论证。我猜作者是想说，因为门户不是专做白领市场的。这不错，门户是做整个网民市场的，但这包括了白领这个子市场啊。更何况做过广告生意的都知道，广告额的大头是来自财经，汽车，房地产，化妆品，时尚和高端企业品牌这几个服务于白领甚至是中产阶级的领域。如果新浪和搜狐没有吸引和维持一个庞大的白领用户群，它们的广告收入至少得丢一半吧？网易和腾讯的广告之所以比不上新浪和搜狐，和它们的用户中白领比例偏低有关吧？查一查IRESEARCH和易观的相关数据，网络广告投入最多的前5大行业或前20名的公司，其产品和服务基本都是面向白领和中产阶级的。说白领用户群是门户广告收入模式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应该不过分吧？</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麦田进而反问道：“是否存在只服务白领阶层的垂直型门户网站，获得纳斯达克上市的规模呢？”当然存在啊，携程，金融界都是啊。估计麦兄说到这里也觉不妥，又接着说：“搜房？中华英才？这些网站的主营收入，其实都是上述第一类（企业付费），并不来源于广告。”看来麦兄承认搜房和中华英才是只服务白领阶层的了，就是主要收入来源不是广告，而企业付费又被简单排除出了讨论范围。难道企业付费去做白领市场就可以否定白领市场的存在？广告的钱难道不是企业付的？我是彻底被搞糊涂了。就算麦兄讲的道理深，那我也可以再举个反例。新浪刚刚分拆了房地产频道整合其他公司资源上市了，按招股说明书上说，广告是这个公司的主营之一。这又该怎么说？所以，对一个全称否定判断来说，仅仅靠举例说明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完整的逻辑。</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麦田接着说收入来源的第三类个人付费也是没白领什么事，主力军是没钱的人，主要消费是假货和小额快速消费品。可惜又是举例说明，而且是自唱自和，没有第三方的全面系统的数据支持，最多只能算是以偏概全。我知道这类数据不好找，但即使是观察也要尽可能客观。例如B2C的主力军当当，京东和卓越，他们今年近百亿的销售额里主要还是真货和大额消费吧？主要消费者应该是白领和中产阶级网民吧？就算淘宝上有卖假货便宜货的，但买家为什么不能是白领呢？不是说白领一个月才挣2000元吗？他们买的起真LV吗？按CNNIC报告，网民中只有26%的人进行网络购物，我猜其中70-80%是白领阶层，不信就请CNNIC做个进一步的分析看看。我知道麦兄会拿游戏付费来反驳我，但查查CNNIC报告，网民中有64.2%玩网络游戏。即使学生群体百分之百玩游戏，但他们只占全体网民的31.7%，不到游戏用户的一半。那剩下的32.7%游戏用户只能来自非学生用户群。前面我列举的数据中证明，白领用户占非学生用户群的62.1%，简单按比例折算，白领也要占游戏用户的41%。那有何证据说游戏付费的都是学生，白领玩游戏不付费呢？</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麦文最后一段是结论性的，文字之激昂，观点之绝对，都是过去麦田博客中少见的。从我个人的角度看，既然论据不成立，论证逻辑不严谨，结论也就不必看的太认真了，一家之言而已。但其中涉及了两个历史事实，不得不多说两句，澄清一下。按麦田的版本，“</span><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color: #2a2a2a">关于中文互联网上要做“白领市场”，其实最开始是投资圈里面的概念。投资圈对这个概念蔚然成风，不断热炒。”这个观察是错误的，与历史事实不符。从1995年开始，中国有了商业化网络服务这一行当。由于上网资费昂贵，计算机不普及和网络知识匮乏，一直到2000年，网民的主力军，甚至可以说接近百分之百，都是白领，主要来自电信业和IT业，外企，大城市，大学，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所以，那段时间如果说做网络，就意味着只能做白领市场，因为没有非白领的市场，这和谁炒作没关系。进入本世纪后，随着上网资费的下降，ADSL的普及，电话和计算机的普及，网络知识的推广和网络服务的丰富，非白领特别是中小学生群体才逐步成为网民中的生力军。也正因为如此，娱乐游戏类网络服务才迅猛发展。现实的情况在我看来，正和麦兄的观察相反。有太多的人，太多的钱涌向了网民低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残酷，成功率微乎其微。现在的网络公司中，10个有8个是以学生和低端用户群为目标用户的，这么说不算太过分吧？倒是面向白领和中产阶级用户的网络服务多年来进步不大，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其原因不在白领如何苛刻吝啬，而是我们网络服务质量不高。网络业的绝大多数人都想着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剽窃抄袭，同质化竞争，怎么可能做出好东西来？就是纯粹从机会主义的立场出发，现在投身做白领市场的网络服务也比做非白领市场成功的机会大（表2）。</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color: #2a2a2a">表2. 市场选择与成功机会</span></p>
<p><a name="0.1_table02"></a></p>
<div>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width="568">
<tbody>
<tr valign="top">
<td><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白领市场</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非白领成人市场</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学生市场</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合计</span></td>
</tr>
<tr valign="top">
<td><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small">网民结构（</span><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span></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42.4</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26</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31.7</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00</span></td>
</tr>
<tr valign="top">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网民人数（亿）</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43</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0.88</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07</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3.38</span></td>
</tr>
<tr valign="top">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公司数（假设）</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00</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00</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800</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000</span></td>
</tr>
<tr valign="top">
<td><span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small">平均</span><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用户规模（万人）</span></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43</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88</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3</span></td>
<td><span style="font-size: small">34</span></td>
</tr>
</tbody>
</table>
</div>
<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color: #2a2a2a">假定中国现在有一千家网络公司（其实一万家不止），其中80%都和麦田兄一样，否定或忽视白领市场的存在，专注于学生群体和低端用户群。就算每家都达到平均的市场占有率，那么按照今天的网民结构，其用户规模却是天差地别。专做白领市场的，因为服务公司少，即使不比竞争对手更强大，也可以获得143万人的用户规模；而只做学生市场的，因为服务公司太多，即使能做到业内平均水平，也只能获得13万用户。由于市场定位的不同，可能的结果会差10倍以上。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简化了的例子，至少为了说明一个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热点的地方，往往是成功率最低的地方。我们可以争辩说，可以做白领和学生市场通吃的服务；或者做学生市场，人数虽然少10倍，但人均付费可以高10倍。这当然都是可以畅想的，但真能实现吗？实现畅想所需的资源，能力，队伍和时间恐怕多10倍不止吧？</span> <br />
</span></p>
<p 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在文章结尾，麦兄特地用黑体字强调：“</span><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color: #2a2a2a"><strong>你如果不用qq，不用ie6，你基本上就和90%的中国网民不是一拨的</strong>。”不知这话什么意思，是说白领不用QQ和IE？为什么不用就和90%的网民为敌呢？再查查CNNIC报告，中国网民的72.2%使用即时通讯，就算MSN再不争气，10%的市场占有率还是有的吧？那就是说65%的中国网民使用QQ，剩下那25%的网民为什么就和我不是一拨了呢？如果65%的网民使用QQ，就算学生用户百分之百用QQ,那至少还有超过一半的QQ用户是成年人，其中多数是白领啊。麦兄这话的意思分明不是说中国互联网根本没有白领市场，而是说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喜欢不喜欢，承认不承认，不做白领市场在中国就不大可能成为成功的网络公司，就不大可能做大做强。</span></span></p>
<p><!--   --></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35/feed</wfw:commentRss>
		</item>
		<item>
		<title>关键还在人&#8212;-十谈网络媒体</title>
		<link>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32</link>
		<comments>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3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7 Oct 2009 01:53:48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p=132</guid>
		<description><![CDATA[如果报纸上的消息还可信的话，中国干网络编辑这行的现在居然达到300万人（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09-08/10/content_393703.htm），多么可喜又多么可怕的数字啊。如果平均每个编辑一天编发一篇稿子的话，用户就有300万篇可看（包括博客，相片和视频在内），完全可能被淹没在网络资讯的汪洋之中。可为什么很多人觉得网上也没什么东西可读呢？
      首先，300万这个数字是很可疑的。4大门户&#8212;-新浪，搜狐，网易和腾讯的编辑全加起来，应该不超过1万人左右。100家中等规模的垂直网站的编辑平均就算每家100个编辑，也在1万人左右。1000家办得还比较认真的小型网站算一家10个编辑，也在1万人左右。这3万人应该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民营网络业的编辑阵容了，其中还应该包括了各种传统媒体的网站编辑在内。靠这3万人再加上搜索引擎的贡献，应该可以在网络资讯总流量上占据90%以上的市场份额。如果再把各级政府网站，各种官办网站，各类企业网站的编辑统统算进来，30万人应该打住了。那剩下的270万网络编辑在哪里，靠什么为生呢？总不会把到处跟贴的五毛党，八毛党也称为网络编辑吧（参见王跃文的官场小说“苍黄”）？他们应该算是市场推广人员吧？更不会把专门负责枪毙网络资讯稿件的人也算成网络编辑吧？他们应该算是网络清洁工，和网络编辑玩的是零和游戏吧？
      其次，如果300万这个数字可靠，那网络业的队伍也就太臃肿低效了。按正常网络公司人员结构的平均数算，300万编辑至少需要300万技术人员配套，再加上300万运营销售人员，还有100万行政管理人员，网络业岂不是千万大军了？我估计今年网络业的总收入在600-700亿之间，那按人头一除，人均年产值才6000-7000元，比农业还低啊。其实，中国到今天还没有过万人的网络公司。龙头老大腾讯据说现在也只有8000人左右，而今年的总收入我猜可以摸到120亿左右，人均年产值150万。如果利润率在33%左右，那人均年利润就是50万。除了个别垄断企业，腾讯的表现同各行各业相比应该还可以吧？其他上市的网络公司就算比不上腾讯，人均产值30-50万还是有的。上市公司的总产值应该占到整个网络业产值的60-70%，盈利但没上市或有一定收入的网络公司占20%，那剩下的10%是270万编辑和他们的公司创造的？不可能盈利啊。想想也合理，传统媒体的网站靠老大养着，成本算市场费用；企业网站靠公司主营养着，成本算销售费用；政府网站靠纳税人养着，成本算管理费用。
      第三，即使是3万人的网络精英部队，战斗力也在下降。且不说各网站每天发的稿件70%重复，很少有原创和独家，就算是栏目编排上各有特色，其中有多少是为了民用，多少是为了商用和御用真是很难说。近年来一个奇怪现象是相当一部分有分量，有新意，有突破的资讯不是来自资讯门户，而是来自官方网站，例如人民网，环球网，或者来自中小网站，例如天涯，凤凰。所以某些想操控舆论的人（例如西安某官员）今天喊的口号是占领天涯，而不再是占领某某门户了。也许是这些门户早就被占领了，也许是这些门户主动弃守了，也许是半推半就。难怪有人说网上没什么可看的，难怪有人说要看点东西只能靠搜索引擎，到边边角角的地方去搜寻。
      第四，现在比较好看的文字只能靠个人博客或BBS了。但博主们都是业余写作，有感而发，算不进网络编辑的行当中去。所以，依托社交网站里的朋友关系获得资讯推荐和导引，或者使用GOOGLE READER这样的工具订阅资讯就成了传统资讯网站之外的一个重要资讯来源。资讯网站，搜索引擎和个性化平台或工具在获取信息方面正在形成三分天下的格局。其结果之一就是网站品牌越来越不重要，栏目导航越来越不重要，而个人品牌和主题关键词越来越重要。用户不再为读一篇文章而去买一本杂志，不再为听一首歌曲而买一个CD，不再为看一个电视剧而守在一个电视频道。传统媒体（包括传统网络媒体）作为资讯操控者，信息贩子和资讯中间商的角色正在一步步地被弱化，地盘正在一块块地被蚕食，收入来源（包括订阅费和广告）正在一点点地被分流。在这种大趋势下，天知道怎么算出来的300万网络编辑们绝对应该为自己的未来早做打算，就是目前人均产值很高的3万精英编辑们也有重振精神，寻求突破的必要。
      基于如上所述，我劝传统媒体的编辑们不必咬牙转型网络编辑了，因为网络编辑这行当已经人满为患了。300万再多个几十万又能怎么样呢？不如潜心学习研究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利用后发优势，直接学做新媒体编辑算了。也许有一天网络编辑们还要向你们讨教呢。难度也许大了些，但胜算也许也大了些。新媒体现在远未成熟，大家都在摸索。正如网络媒体十几年的成长过程一样，路是人走出来的。事在人为，关键还在人。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如果报纸上的消息还可信的话，中国干网络编辑这行的现在居然达到300万人（<a href="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09-08/10/content_393703.htm">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09-08/10/content_393703.htm</a>），多么可喜又多么可怕的数字啊。如果平均每个编辑一天编发一篇稿子的话，用户就有300万篇可看（包括博客，相片和视频在内），完全可能被淹没在网络资讯的汪洋之中。可为什么很多人觉得网上也没什么东西可读呢？</p>
<p>      首先，300万这个数字是很可疑的。4大门户&#8212;-新浪，搜狐，网易和腾讯的编辑全加起来，应该不超过1万人左右。100家中等规模的垂直网站的编辑平均就算每家100个编辑，也在1万人左右。1000家办得还比较认真的小型网站算一家10个编辑，也在1万人左右。这3万人应该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民营网络业的编辑阵容了，其中还应该包括了各种传统媒体的网站编辑在内。靠这3万人再加上搜索引擎的贡献，应该可以在网络资讯总流量上占据90%以上的市场份额。如果再把各级政府网站，各种官办网站，各类企业网站的编辑统统算进来，30万人应该打住了。那剩下的270万网络编辑在哪里，靠什么为生呢？总不会把到处跟贴的五毛党，八毛党也称为网络编辑吧（参见王跃文的官场小说“苍黄”）？他们应该算是市场推广人员吧？更不会把专门负责枪毙网络资讯稿件的人也算成网络编辑吧？他们应该算是网络清洁工，和网络编辑玩的是零和游戏吧？</p>
<p>      其次，如果300万这个数字可靠，那网络业的队伍也就太臃肿低效了。按正常网络公司人员结构的平均数算，300万编辑至少需要300万技术人员配套，再加上300万运营销售人员，还有100万行政管理人员，网络业岂不是千万大军了？我估计今年网络业的总收入在600-700亿之间，那按人头一除，人均年产值才6000-7000元，比农业还低啊。其实，中国到今天还没有过万人的网络公司。龙头老大腾讯据说现在也只有8000人左右，而今年的总收入我猜可以摸到120亿左右，人均年产值150万。如果利润率在33%左右，那人均年利润就是50万。除了个别垄断企业，腾讯的表现同各行各业相比应该还可以吧？其他上市的网络公司就算比不上腾讯，人均产值30-50万还是有的。上市公司的总产值应该占到整个网络业产值的60-70%，盈利但没上市或有一定收入的网络公司占20%，那剩下的10%是270万编辑和他们的公司创造的？不可能盈利啊。想想也合理，传统媒体的网站靠老大养着，成本算市场费用；企业网站靠公司主营养着，成本算销售费用；政府网站靠纳税人养着，成本算管理费用。</p>
<p>      第三，即使是3万人的网络精英部队，战斗力也在下降。且不说各网站每天发的稿件70%重复，很少有原创和独家，就算是栏目编排上各有特色，其中有多少是为了民用，多少是为了商用和御用真是很难说。近年来一个奇怪现象是相当一部分有分量，有新意，有突破的资讯不是来自资讯门户，而是来自官方网站，例如人民网，环球网，或者来自中小网站，例如天涯，凤凰。所以某些想操控舆论的人（例如西安某官员）今天喊的口号是占领天涯，而不再是占领某某门户了。也许是这些门户早就被占领了，也许是这些门户主动弃守了，也许是半推半就。难怪有人说网上没什么可看的，难怪有人说要看点东西只能靠搜索引擎，到边边角角的地方去搜寻。</p>
<p>      第四，现在比较好看的文字只能靠个人博客或BBS了。但博主们都是业余写作，有感而发，算不进网络编辑的行当中去。所以，依托社交网站里的朋友关系获得资讯推荐和导引，或者使用GOOGLE READER这样的工具订阅资讯就成了传统资讯网站之外的一个重要资讯来源。资讯网站，搜索引擎和个性化平台或工具在获取信息方面正在形成三分天下的格局。其结果之一就是网站品牌越来越不重要，栏目导航越来越不重要，而个人品牌和主题关键词越来越重要。用户不再为读一篇文章而去买一本杂志，不再为听一首歌曲而买一个CD，不再为看一个电视剧而守在一个电视频道。传统媒体（包括传统网络媒体）作为资讯操控者，信息贩子和资讯中间商的角色正在一步步地被弱化，地盘正在一块块地被蚕食，收入来源（包括订阅费和广告）正在一点点地被分流。在这种大趋势下，天知道怎么算出来的300万网络编辑们绝对应该为自己的未来早做打算，就是目前人均产值很高的3万精英编辑们也有重振精神，寻求突破的必要。</p>
<p>      基于如上所述，我劝传统媒体的编辑们不必咬牙转型网络编辑了，因为网络编辑这行当已经人满为患了。300万再多个几十万又能怎么样呢？不如潜心学习研究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利用后发优势，直接学做新媒体编辑算了。也许有一天网络编辑们还要向你们讨教呢。难度也许大了些，但胜算也许也大了些。新媒体现在远未成熟，大家都在摸索。正如网络媒体十几年的成长过程一样，路是人走出来的。事在人为，关键还在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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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让资讯与服务融为一体&#8212;-九谈网络媒体</title>
		<link>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28</link>
		<comments>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12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2 Oct 2009 09:33:10 +0000</pubDate>
		<dc:creator>谢文</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p=128</guid>
		<description><![CDATA[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最大区别除了表面上信息载体的变化，例如由纸张变为网络或电视变为网络外，更重要的区别在于传统媒体传递的只是资讯（广告是商业资讯），而新媒体则除了资讯传递以外，同时还可以传递信息化了的服务。最显而易见的是网络游戏，它可以集娱乐资讯，社交，互动和游戏于一身，成为其他传统媒体无法匹敌的综合媒体服务。又例如网络财经服务，除了一般财经资讯外，还可以捆绑财经数据库，财经顾问，理财工具和实战买卖等在一个平台上，成为综合性的财经服务。这样的新媒体在商业模式上就不仅仅是和传统媒体区别不大的广告销售，而是广告+会员费+服务收费的崭新模式，而收入方式也可以在B2B,B2C和C2C三个层面上同时展开。只有这样，新媒体之新才名副其实，而不是新瓶装旧酒的徒具其名。
      如今高举新媒体大旗鼓噪呐喊的基本上都是传统媒体，网络业倒没什么人赶这个热闹。从传统媒体这边看，它们的优势是独特的高质量的内容，缺的是适应新时代传播渠道的能力与经验。只要把网络，手机和电视的平台功课补齐了，当然就是新媒体，生产的内容就可以无孔不入，战无不胜了。所以，经常有些传统媒体找我，不是让介绍能干的技术人才，就是要给基层员工做培训。好像只要建个技术队伍把网络ABC搞明白了，员工知道怎么上传内容，向新媒体的转型就算大功告成，剩下的就是专注内容生产和市场销售了。用比较刻薄的话说，这种想法完全来自一种没落贵族的心态。就像鲁迅笔下的阿桂哥，整天念叨着“我家祖上比你阔多了”。或者象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没落的伯爵子爵，生计窘迫得只好把女儿嫁给第三等级的暴发户，但心里还是念念不忘这些人如何粗鲁没教养，时不时地就要顽强表现一下自己的高雅与深刻。10几年来，传统媒体对网络的态度从不屑一顾到如临大敌，但内心深处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很好很强大，网络媒体很差很业余。
      在表面上，新媒体表现为以网络为基础技术架构，多媒体多平台为传播手段。但是，如果认识仅仅停留在这个水平上，当然会以为只要把这些东西拿过来再注入自己的内容就是新媒体了。但是，新媒体更深刻的内涵在于它重新定义了媒体，新闻，资讯，同时也把互动，个人化，个性化和服务引进了媒体范畴。新媒体不一定再像过去那样，必须有所谓资质，有垄断，有歧视，有刊号，有频道，而是人人都可以入场一搏的产业；新媒体不一定再像过去那样，只有钦定新闻机构发布的才是新闻，任何人发布的有用户感兴趣的即时信息都可算作新闻；新媒体不一定再像过去那样，只有专业媒体公司由专业人士生产的信息才是资讯，任何由一定方式组合，整理，集成和连接的信息都可能成为有用户需求的资讯。如果套用长尾理论的说法，传统媒体由于载体，能力，成本，时间等等因素的限制，只能专注于大众化的共同需求，而忽略和摒弃小众的甚至是个人的特性需求。而新媒体打破了旧有的束缚，能够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的，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让专业媒体商，半专业甚至不专业的机构和个人都参与新闻和资讯的制造和传播。也许这样产生的某条新闻或资讯只有一个人需要，但这正是传统媒体无法匹敌的新媒体特性。无数涓涓细流在新媒体平台上汇成网络信息的汪洋大海，传统的专业信息生产商所占的市场份额就在不断缩小。虽然按单位信息量比较，专业信息产品的含金量高，但人们对这些东西的需求是相对固定的，而个人化，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却是无限的。不是国军无能，而是共军太狡猾；好汉也怕人多，猛虎也怕群狼，这正是传统媒体面对新媒体挑战所处的困境，而挣脱困境绝不是简单地做个网站，上个手机就能实现的。
      新媒体平台承载的不仅仅是一个信息传播通道，而是一个虚拟化，数字化，信息化了的大千世界。人们之所以在这里获取某些资讯，无论它们是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娱乐的还是无聊的，总会前有因，后有果。如果把这些前因后果都置之不理，只专注于内容本身的生产，那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个好的平台，例如GOOGLE,FACEBOOK和TWITTER,都是把重心放在创造和经营一个环境，一个气场，一个氛围，让用户产生不断获取资讯的欲望。至于资讯本身，可以通过导引（GOOGLE），开放（FACEBOOK）或用户自生产（TWITTER）产生。这种不花力气生产资讯却成为资讯滋生地和集散地的思路，实为探索新媒体发展的上策；即自我生产又鼓励资讯滋生和集散，可算中策（对传统媒体应该是上策）；苦哈哈地赔钱搭功夫自己生产，却不注意创造和经营一个环境和气场，只能是走向新媒体方向的下策。让资讯变成网络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让享受资讯成为网络生活的一个环节，让资讯生产和消费成为资讯商和用户的共同事业，让单向广播变成双向互动，让千人一面变成量身定制，这就是我幻想中的新媒体服务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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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如今高举新媒体大旗鼓噪呐喊的基本上都是传统媒体，网络业倒没什么人赶这个热闹。从传统媒体这边看，它们的优势是独特的高质量的内容，缺的是适应新时代传播渠道的能力与经验。只要把网络，手机和电视的平台功课补齐了，当然就是新媒体，生产的内容就可以无孔不入，战无不胜了。所以，经常有些传统媒体找我，不是让介绍能干的技术人才，就是要给基层员工做培训。好像只要建个技术队伍把网络ABC搞明白了，员工知道怎么上传内容，向新媒体的转型就算大功告成，剩下的就是专注内容生产和市场销售了。用比较刻薄的话说，这种想法完全来自一种没落贵族的心态。就像鲁迅笔下的阿桂哥，整天念叨着“我家祖上比你阔多了”。或者象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没落的伯爵子爵，生计窘迫得只好把女儿嫁给第三等级的暴发户，但心里还是念念不忘这些人如何粗鲁没教养，时不时地就要顽强表现一下自己的高雅与深刻。10几年来，传统媒体对网络的态度从不屑一顾到如临大敌，但内心深处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很好很强大，网络媒体很差很业余。</p>
<p>      在表面上，新媒体表现为以网络为基础技术架构，多媒体多平台为传播手段。但是，如果认识仅仅停留在这个水平上，当然会以为只要把这些东西拿过来再注入自己的内容就是新媒体了。但是，新媒体更深刻的内涵在于它重新定义了媒体，新闻，资讯，同时也把互动，个人化，个性化和服务引进了媒体范畴。新媒体不一定再像过去那样，必须有所谓资质，有垄断，有歧视，有刊号，有频道，而是人人都可以入场一搏的产业；新媒体不一定再像过去那样，只有钦定新闻机构发布的才是新闻，任何人发布的有用户感兴趣的即时信息都可算作新闻；新媒体不一定再像过去那样，只有专业媒体公司由专业人士生产的信息才是资讯，任何由一定方式组合，整理，集成和连接的信息都可能成为有用户需求的资讯。如果套用长尾理论的说法，传统媒体由于载体，能力，成本，时间等等因素的限制，只能专注于大众化的共同需求，而忽略和摒弃小众的甚至是个人的特性需求。而新媒体打破了旧有的束缚，能够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的，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让专业媒体商，半专业甚至不专业的机构和个人都参与新闻和资讯的制造和传播。也许这样产生的某条新闻或资讯只有一个人需要，但这正是传统媒体无法匹敌的新媒体特性。无数涓涓细流在新媒体平台上汇成网络信息的汪洋大海，传统的专业信息生产商所占的市场份额就在不断缩小。虽然按单位信息量比较，专业信息产品的含金量高，但人们对这些东西的需求是相对固定的，而个人化，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却是无限的。不是国军无能，而是共军太狡猾；好汉也怕人多，猛虎也怕群狼，这正是传统媒体面对新媒体挑战所处的困境，而挣脱困境绝不是简单地做个网站，上个手机就能实现的。</p>
<p>      新媒体平台承载的不仅仅是一个信息传播通道，而是一个虚拟化，数字化，信息化了的大千世界。人们之所以在这里获取某些资讯，无论它们是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娱乐的还是无聊的，总会前有因，后有果。如果把这些前因后果都置之不理，只专注于内容本身的生产，那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个好的平台，例如GOOGLE,FACEBOOK和TWITTER,都是把重心放在创造和经营一个环境，一个气场，一个氛围，让用户产生不断获取资讯的欲望。至于资讯本身，可以通过导引（GOOGLE），开放（FACEBOOK）或用户自生产（TWITTER）产生。这种不花力气生产资讯却成为资讯滋生地和集散地的思路，实为探索新媒体发展的上策；即自我生产又鼓励资讯滋生和集散，可算中策（对传统媒体应该是上策）；苦哈哈地赔钱搭功夫自己生产，却不注意创造和经营一个环境和气场，只能是走向新媒体方向的下策。让资讯变成网络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让享受资讯成为网络生活的一个环节，让资讯生产和消费成为资讯商和用户的共同事业，让单向广播变成双向互动，让千人一面变成量身定制，这就是我幻想中的新媒体服务的未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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